项目概况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朝阳市救济救灾捐助物资储备中心医用物资库管理工具项目(项目编号:CYZC ********075)的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并于2020年01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朝阳市救济救灾捐助物资储备中心医用物资库管理工具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431,372.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431,372.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10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月21日至 2021年1月25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方式:网上报名(需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8@qq.com)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月29日0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六、采购活动开始时间
时间:2021年1月29日09:00时(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
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供应商领取标书登记表(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朝阳燕都新城商务大厦B0401室
联系人: 王宁
2.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佳琳 乌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