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公招标公告
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公招标公告
赤峰市草原工作站
招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
采购编号:CFZC-13006
集中采购机构: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 制 日 期: 二○一三年二月十七日
目 录
招标公告 ………………………………………………………………………………………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5
2、定义 ………… …………………………………………………………………………5
3、项目说明 ………… ………………………………………………………………………5
二、投标人
4、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6
5、进口设备……………………………………………………………………………………6
6、节能产品……………………………………………………………………………………6
7、环境认证产品………………………………………………………………………………6
8、自主创新产品………………………………………………………………………………6
9、扶持政策……………………………………………………………………………………7
10、投标费用 …………………………………………………………………………………7
三、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说明 …………………………………………………………………………7
12、招标文件修改和澄清 …………………………………………………………………7
13、开标时间延期 ……………………………………………………………………………8
四、投标文件说明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 ……………………………………8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 ……………………………………………………… 8
16、投标内容的详细说明 ………………………………………………………………10
17、投标文件的装订 ……………………………………………………………………11
18、投标报价 ………………………………………………………………………………11
1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
21、投标截止时间 ………… ……………………………………………………………13
22、投标文件撤回 …………………………………………………………………………13
23、投标保证金………………………………………………………………………………13
六、开标及评标
24、开标 ……………………………………………………………………………………14
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15
26、投标的澄清 ……………………………………………………………………………16
27、评标 ……………………………………………………………………………………16
28、集中采购机构拒绝权力…………………………………………………………………18
七、公示及授予合同
29、中标结果公示 …………………………………………………………………………19
30、询问和质疑 ……………………………………………………………………………19
31、中标通知书 ……………………………………………………………………………21
32、签订合同 ………………………………………………………………………………21
第二章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
33、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 ……………………………………………………………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4、评标办法…………………………………………………………………………………42
第四章 合同样本
35、合同样本 ………………………………………………………………………………44
第五章 附 件
36、附件 ……………………………………………………………………………………53
赤峰市草原工作站
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公开招标公告
受赤峰市草原工作站委托,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单位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实行全国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CFZC-13006
二、采购项目名称、数量及预算:
第一包:4.5%高效氯氰菊脂乳油,采购数量:16.1吨,采购预算:370,000.00元;
第二包:20%高效氯氰菊脂.马拉硫磷乳油,采购数量:10吨,采购预算:250,000.00元;
第三包:1.3%苦参碱水剂,采购数量:4吨,采购预算:160,000.00元;
第四包:1%苦参碱可溶性液剂,采购数量:5吨 ,采购预算:190,000.00元;
第五包:0.3%印楝素乳油,采购数量:1吨 ,采购预算:160,000.00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且投标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或公证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第一、二、三、四、五包);投标产品药品登记证(第一、二、三、四、五包);中国草学会草地植保委员会会员证明(第一、二、三、四、五包)(如非中国草学会草地植保委员会会员单位投标,应提供草原部门出具的投标产品在赤峰或同类草原地区进行过二年以上草原灭蝗试验证明)。
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第一、二、三、四、五包)、投标产品药品登记证(第一、二、三、四、五包)、中国草学会草地植保委员会会员证明(第一、二、三、四、五包)(如非中国草学会草地植保委员会会员单位投标,应提供草原部门出具的投标产品在赤峰或同类草原地区进行过二年以上草原灭蝗试验证明)。
四、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可以从《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cfgp.gov.cn)采购信息栏目中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我中心不再另行发放纸制招标文件。
五、投标、开标时间:2013年3月11日上午 10点整。
六、投标、开标地址: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2A巴林石大厦五楼。
七、联系方式:
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初德健、 0476—*******
赤 峰 市 草 原 工作站:刘国荣、133*****586
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三年二月十七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赤峰市草原工作站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项目的政府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采购本次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单位,即赤峰市草原工作站。
2.2 “集中采购机构”系指受赤峰市草原工作站委托组织本次招标的机构,即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3“投标人”系指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通过资格审查,具备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能力,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3、项目说明
3.1 项目基本情况:本次公开招标项目为赤峰市草原工作站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的政府采购项目。
3.2交货地点:赤峰市草原工作站农研库房。
3.3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货到赤峰市草原工作站农研库房。
3.4付款方式: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验收合格后,其中第三、四、五包在七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100%的货款,第一、二包在七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95%的货款,其余5%货款六个月后(自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的7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
4.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公告所公布的条件;
4.2投标人资格通过审查;
4.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5. 进口设备:无。
6. 节能产品:无。
7. 环境认证产品:无。
8. 自主创新产品:无。
9. 扶持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九条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本次采购将优先选择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和中小企业。
10、投标费用:
本次招标集中采购机构不收取招标文件费和中标服务费等,但是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三、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说明
11.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11.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2、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
12.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2.2提出澄清请求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十日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并加盖公章)通知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义,即视为默认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12.3集中采购机构对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通过内蒙古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nmgp.gov.cn)和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cfgp.gov.cn)正式对外公布。
13、开标时间延期
对招标文件进行重大修改后,集中采购机构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通过上述网站发布信息公告,请所有投标人经常浏览上列网站,以便获得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答复内容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属于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都有同等的约束力。
四、 投标文件说明
14、投标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
14.1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和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14.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公制。
15、投标文件组成
15.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技术、报价及商务四个部分,加“★”为在制作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应当单独提供原件(或公证件),这部分原件若有缺失或无效,导致不能投标或资料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5.2为了方便评标,投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必须按照下列格式要求制作。
15.3资格部分:
(1) 投标函(见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
(3)A、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第一、二、三、四、五包);★投标产品药品登记证(第一、二、三、四、五包);★中国草学会草地植保委员会会员证明(第一、二、三、四、五包)(如非中国草学会草地植保委员会会员单位投标,应提供草原部门出具的投标产品在赤峰或同类草原地区进行过二年以上草原灭蝗试验证明)。
B、投标人为经销商的: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投标产品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第一、二、三、四、五包)、★投标产品药品登记证(第一、二、三、四、五包)、★中国草学会草地植保委员会会员证明(第一、二、三、四、五包)(如非中国草学会草地植保委员会会员单位投标,应提供草原部门出具的投标产品在赤峰或同类草原地区进行过二年以上草原灭蝗试验证明)。
(7)投标保证金(开标当天在投标截止前交纳,投标现场出示)。
15.4报价部分:
(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
(2)“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 名称、技术参数、数量、价格明细表(见附件)。
15.5技术部分
投标产品权威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15.6商务部分
(1)投标人2012年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
(2)★2011年1月1日以来在赤峰或同类草原地区使用投标产品的二份销售合同;
(3)投标人质量保证承诺、售后服务承诺、交货期及付款方式承诺等(自制);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16、投标内容详细说明
16.1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15条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
16.2加“★”部分要求供应商投标时应当提供本公司资料原件(或公证件),其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应当按照“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的顺序全部装订在投标文件里,如果原件与投标文件里的内容不对应,不对应的部分按无效原件或无效投标内容处理,且这部分内容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6.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中格式文件中必须承诺的部分留有空项的,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6.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内容真实可靠,并接受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或有关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任何内容进一步审查,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或投标内容,取消预中标人资格,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6.5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6.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或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其投标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作为中标候选人。
17、投标文件的装订
17.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并根据第15条的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一式五份(A4纸),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页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正本的复印件作为副本。
17.2投标人愿意提供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资料,可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正文一致,附于投标文件之后,与正文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18、投标报价
18.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8.2投标人要按“投标报价表”的内容详细填写,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18.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设备、备品备件、包装、装卸、运输、安装、招标文件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8.4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接受一次报价。
18.5 鼓励投标人不低于成本价的合理报价。
18.6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报价总额即作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18.7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表”中未报出的单价、合价将被视为含在其他报价中。
18.8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保证,若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价格,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其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若该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做出的解释不合理,评标委员会可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该投标将被拒绝。
1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9.1 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
19.2 在特殊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提出,在“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cfgp.gov.cn)”上答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20.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整袋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人盖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20.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泄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确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21、投标截止时间
21.1有关资质原件和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会议现场)派人送达到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1.2集中采购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1.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拒绝接收。
22、投标文件撤回
投标以后开标之前,投标人提出撤回投标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
23、投标、履约保证金
23.1投标人在开标前时以现金方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采购预算金额1%的投标保证金。
23.2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3.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收到中标通知后,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约完毕后,凭《验收报告》在七个工作日内由集中采购机构无息退还。
23.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之日起5日内无息退还。
23.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或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经采购人考察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实验室仪器设备或内容与事实不符的;
投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六、开标及评标
24、开标
24.1集中采购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仪式。开标仪式由集中采购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人员、纪检监察人员等参加。
24.2 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24.3开标会上首先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以采购人为主,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纪检监察人员协助,必要时可委托评委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24.4当投标人不足3家时,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开标。此时集中采购机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另行决定采购方式。
24.5集中采购机构在开标仪式上,根据情况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集中采购机构拆封、唱标人唱标。并公布投标人的名称、项目名称、数量、投标价格、交货期、付款方式等,集中采购机构将做唱标记录。
24.6本招标项目是以政府采购预算价为最高限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价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不予评审。当全部投标报价均超出政府采购预算价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全部废标或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密封形式重新报价。
25、对投标文件初审
25.1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齐全。
25.2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总价为准,如果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5.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按零分处理。重大偏离是指投标仪器设备的质量、数量、交货期、付款方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
25.4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6、投标的澄清
26.1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集中采购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解答和澄清。
26.2必要时集中采购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的签章,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26.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的价格及实质内容。
27.评标
27.1评标委员会
评标工作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专家于开标当日,由采购人代表、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在赤峰财政局工作人员的监督下,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27.2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逐一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做出比较和评价;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评审得分高低确定预中标人,或向采购人提出评标排序结果。
27.3符合性审查
(1)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份数、装订、格式、文字、目录、页码、签署、删改、交货期、投标总价是否超预算、付款方式是否响应等内容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投标文件应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即失去进入详细评标的权力。
①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②资质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或过期失效的;
③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投标,又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
④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⑤投标文件为活页装订(散页、打孔、插条等)的;
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包含环保监测仪器设备内容的;
⑦投标人的报价超过已公布的采购预算的;
⑧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7.4投标文件的澄清
(1)开标后,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对投标文件尚未表述清楚的问题向投标人进行询问。
(2)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必须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问,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未进行答疑和澄清,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可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3)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受评标委员会的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须按集中采购机构的通知派技术或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4)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此书面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或重要技术条款(参数)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集中采购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得要求其进行澄清或后补。
27.5评标内容
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其中资格部分是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投标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进行计分;技术部分是根据各投标人投标内容进行优劣比较,确定不同分值(技术偏离为负或不满足招标技术参数要求的该项为零分);其他部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评定分值。
27.6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在封闭状态下进行,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进行。
(2)在开标直至宣布评标结果之前,投标人不得向参加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
(3)在评标过程中,进入评标现场人员不得与评标委员会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进入评标现场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过程和内容。
27.7评标委员会依据下列原则确定预中标供应商:
(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综合评价或性价比优秀;
(3)中标条件对采购人最为有利;
(4)有执行合同的能力;
(5)符合国家有关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自主创新、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发展的政策。
28、集中采购机构拒绝投标人的权力:
28.1投标人以其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28.2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成本,该投标人又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设备的;
28.3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拒不按照集中采购机构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28.4招标文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公示及授予合同
29.中标结果公示
29.1评标工作完成后,由评标委员会写出评标报告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可以根据招标或评标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对预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核实有关资料并写出考察报告,确定中标人。
29.2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采购人确定的结果,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和集中采购机构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30.质疑
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
31.中标通知书
31.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集中采购机构按照规定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
31.2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32.合同的签订
32.1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有关人员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确定的采购内容起草政府采购合同。
32.2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与采购人协商合同文本,并进行签订。如无特殊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须经集中采购机构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
32.3合同履约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具验收报告。
第二章 灭蝗药品、灭蝗机械设备采购清单及质量要求
包次名称质量要求数量备注
一4.5%高效氯氰菊脂乳油本品应由符合标准的高效氯氰菊脂原药与乳化剂溶解在适宜的溶剂中配置而成,外观为稳定的均相液体,无可见悬浮物和沉淀物,质量符合HG 3631-1999标准,对草原蝗虫灭效≥95%。有效成分高效氯氰菊脂含量≥4.5%,含水量≤1.5%,PH值4.0-7.0.必须是环保型乳化剂和溶剂,应具有低毒、环保、高效的特点。剂型:4.5%乳油,上无浮油,无沉淀。施用时挥发性小、沉降速度快。包装规格:50公斤/桶,产品标志、标签和使用说明等俱全,包装完好。16.1吨
二20%高效氯氰菊脂 . 马拉硫磷乳油外观为稳定的均相液体,无可见悬浮物和沉淀物,质量符合Q/SZB008-2006标准,对草原蝗虫灭效≥95%。有效成分高效氯氰菊脂含量≥1.5%,马拉硫磷含量≥18.5%,含水量≤0.5%,PH值4.0-7.0。规格:50公斤/桶。10吨
三1.3%苦参碱水剂外观为稳定的均相液体,无可见悬浮物和沉淀物;质量符合Q/12NY0820-2009标准;对草原蝗虫灭效≥95%;
有效成分苦参碱含量≥1.3%;水不溶物质量分数≤0.5;PH值4.0-6.0;稀释稳定性合格;低温稳定性合格;热贮稳定性合格。要具有高效、低毒、安全、绿色环保、无残留、无公害特点。规格:50公斤/桶。4吨
四1%苦参碱可溶性液剂对蝗虫天敌、人、畜无害,不污染环境,质量符合Q/CZN04-2006标准,对草原蝗虫灭效≥95%。该产品有效成份苦参碱含量≥1.0%,水分含量≤8.0%,PH值6.5-7.5,与水互溶性合格。剂型:为深褐色均相液体。包装规格:50公斤/桶。5吨
五0.3%印楝素乳油对蝗虫天敌、人、畜无害,不污染环境,安全环保、无残留,无公害;质量符合Q/******** X.1-2010标准;对草原蝗虫灭效≥95%;有效成分印楝素含量≥0.3%;PH值4.5-7.5;外观为棕色均相液体,比重为0.9-0.98;稀释稳定性合格;低温稳定性合格;热贮稳定性合格。
规格:50公斤/桶。1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1、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2、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确定预中标人。
二、评标方法
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预中标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三、评分标准
本次评标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为资格、报价、技术和商务四个部分,各部分根据“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分类评定。
1、投标资格部分:
为投标人必须提供且资格通过审查的部分,本项不设分值,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要求提供,按不具备投标人资格处理。
2、投标价格权值40分:
投标报价以开标现场报出的投标价格为准,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
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3、投标技术权值4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 “★投标药品登记证、★投标药品生产许可证(或批准证)、投标产品权威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由评委逐项与招标文件分别进行比较和评价,评定0或40分。
4、商务部分权值20分:
第一、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2012年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情况,由评委逐项分别进行比较评审,评定0或3分。
第二、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2011年以来在赤峰或同类草原地区使用投标产品的二份销售合同;提供一份合同得5分,提供两份得本项满分10分。
第三、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交货期及付款方式承诺等,由评委逐项分别进行比较评审,评定0或7分。
四、评标依据
评标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原件资料,招标文件标有“★”号部分,投标人除正常制作投标文件外,只有同时提供原件(或公证件)且通过审查,其投标内容才能认可,评标时才给予相应分值。
五、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详细评分细则由有关部门或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在开标前制定。
第四章 合同样本
(具体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执行)
采购人: (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人: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编号:CFZC-13006)甲方的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采购项目国内公开招标中中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本次公开招标的内容及乙方的承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定义
1、“项目”指————————————————。
2、“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和其他一切文件。
3、“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指合同“赤峰市草原工作站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 清单中所规定的设备及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文件资料等。
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合同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的采购、运输、保险、系统测试、维修、提供技术培训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修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检验”指甲方收货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合同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6、“验收报告”指检验后由合同双方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7、“技术资料”指安装、培训、使用、维修设备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修手册、培训设备等一切有关资料。
8、“保修期”指自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乙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时期。
9、“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10、“招标文件”指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 项目(项目名称) 号(采购编号)招标文件。
11、“投标文件”指乙方按照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采购编号)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被招标人按受的投标文件。
二、合同标的及技术要求
1、合同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的名称、技术标准、规格、数量见“赤峰市草原工作站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配置清单。
2、乙方供应合同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的技术参数和技术性能应符合本次招标文件要求(CFZC-13006)及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
3、赤峰市草原工作站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清单。
三、合同金额
合同货款总额: 元,大写:
四、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货到赤峰市草原工作站农研库房。
五、付款方式
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验收合格后,其中第三、四、五包在七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100%的货款,第一、二包在七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95%的货款,其余5%货款六个月后(自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的7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六、交货
1、交货方式:现场交货。
2、交货地点:赤峰市草原工作站农研库房。
七、质量标准和检验
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灭蝗药品完全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和规格的要求。
2、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灭蝗药品的技术规范应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灭蝗药品配置清单“规定”的相一致。
3、甲方对合同中灭蝗药品的数量、规格和质量的检验,应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进行。采用现场交货方式的,检验在交货地点进行。
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甲方在清点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时如发现缺失,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予以补足。
5、合同灭蝗药品、灭蝗机械设备验收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质保期从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算。
6、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办理。
7、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费用。
八、技术服务和售后责任
1、乙方对合同灭蝗药品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报告签署之日起一年。
2、乙方承诺在合同灭蝗药品的质量保证期内免费为甲方提供合同灭蝗药品的技术指导和服务。
九、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合同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通知后五日内没有更换问题产品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2、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未支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2)如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要求退货,应向乙方支付退货部分价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甲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设备价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乙方除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乙方交货的责任。
(2)如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十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甲方偿付全部货款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事件。
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有责任尽可能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4、乙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一、争议的解决
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二、合同补充、修改或变更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
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3、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签署的所有内容应当符合本次项目最终采购要求,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还应由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核实、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十四、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涉及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由赤峰市市政府采购中心保存,一份副本由甲方保存。
2、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3、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两份,分别报赤峰市财政局和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甲方:赤峰市草原工作站(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账号: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乙方:中 标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账号: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监签方: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 办 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合同签订地:赤峰市
二○一三年 月 日
第六章 附 件
一、投标函
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全称)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采购编号:CFZC-13006)招标的有关活动,对赤峰市草原工作站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全部实质性要求,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没有任何异议。
2、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真实可靠,如果被发现有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承担招标文件及法律规定的一切责任。
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4、投标赤峰市草原工作站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项目的总投标价为(大写): 元 人民币 。
5、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6、保证踏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代表姓名:
电话: 传真:
地址: 日期:
二、 法人代表授权书
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人全称) 法人代表 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赤峰市草原工作站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项目(采购编号为:CFZC-13006)招标的有关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投标人全称、投标人公章:
三、开 标 一 览 表
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CFZC-13006
名称投标总报价(元)交货期付款方式响应情况备注
第一包
第二包
第三包
第四包
第五包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日期:
说明:1、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2、“交货时间”指合同生效之日起,多少个日历天完成合同规定的要求所用的时间。
3、“付款方式响应情况”由投标人填写响应或不响应。
4、投标人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写。
5、此表应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6、金额保留到元,并用分节号分隔。
四:赤峰市草原工作站农牧林防灾防疫药品和材料项目报价明细表
采购编号:CFZC-13006
序号灭蝗药品名称技术参数及标准数量单价金额备注
注:①表内各栏按规格型号逐一顺序填写、计算。
②投标总价必须与“开标一览表” 的投标总价一致,如果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③在不影响整体框架下,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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