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中路新建(逆行抓拍)电子警察招标公告

南中路新建(逆行抓拍)电子警察招标公告

根据崇义县政府采购办[2013]部门00005号批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崇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现就其南中路新建(逆行抓拍)电子警察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GZJD2013-CY-X006
(二)招标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型号
品目一
南中路新建(逆行抓拍)电子警察(国产产品)
1
详见询价文件中“三、采购货物需求”
(三)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备所投产品的生产资质或销售资质;
3、投标人需提供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文件中放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计、安装、维修备案证书二级(含二级)以上(投标文件中放复印件加盖公章);
5、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的实施要求;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2013年2月1日至2013年2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崇义县阳岭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政府采购窗口)购买,标书工本费1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打包方式(加盖公章,并注明所投项目、单位名称)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投标保证金:叁仟玖佰圆整(¥3900元)否则投标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还;成交者应按成交金额的2%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持验收合格单原件、发票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及缴交保证金凭证退还,履约保证金待货物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2013年2月2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崇义县阳岭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崇义县阳岭大道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政府采购窗口
联 系 人:吕洲
电  话:****-******* 189*****067
传 真:****-*******
邮 编:341300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赣州市分行长征大道支行
账  号:********6534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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