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点改造家具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点改造家具招标公告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点改造项目家具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点改造项目家具采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MTC123ZZHG0563JO,采购表编号:经建12-23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点改造项目家具采购工程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点改造项目家具采购工程;
2. 内容:办公家具: 一批。
3. 实施时间:在签定合同后15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4.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 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 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2月7日至2012年2月20日五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 投标人须为家具的生产制造商,并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及ISO14001环境认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时带原件备查);
4. 在中山市辖区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六、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 本次招标的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2月7日至2013年2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2:00,14:30~17:00。
2)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2月28日下午2:30~3:00。
3) 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2月28日下午3:00。
4) 开标时间: 2013年2月28日下午3:00。
七、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
1)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3) 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八、招标文件售价:标书费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九、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 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2 采购人:广东省中山市人民检察院
l 电 话: 李先生
l 联 系 人: 138*****487
2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l 中山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l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彩虹支行
l 帐号:138*****601*******
l 收款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山业务部
l 电 话:****-********
l 传 真:****-********
l 邮 编:528403
l E - mail:*******@163.com">*******@163.com
l 联 系 人:王小姐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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