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建筑用闪长岩矿资源量核实及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服务项目二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建筑用闪长岩矿资源量核实及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服务项目二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项目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建筑用闪长岩矿资源量核实及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服务项目二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建筑用闪长岩矿资源量核实及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服务项目二标段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城投沁园1号楼11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2-03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HC2020-HKCG1203(二次)

2、项目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建筑用闪长岩矿资源量核实及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服务项目二标段

3、预算金额:170,000.00元

4、最高限价: 无

5、采购需求: 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建筑用闪长岩矿资源量核实及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服务项目二标段,1项, 采购预算: 170,000.00元, 项目概况: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瓦房沟一带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用于安康市恒口示范区瓦房沟一带建筑用闪长岩矿采矿权进行出让收益评估。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2-05 08:00:00 至 2021-02-20 18: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具备相关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矿业权评估师资格;(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或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出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出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8)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得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评审时查询为准);(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1-27 17:30:00 止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城投沁园1号楼11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须知:1、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缴费确认:供应商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法人授权书、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完成缴费流程,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磋商文件技术支持:********95、********00。 6、请各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2-03 14:00:00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307第五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

联系人:刘科长

电话:133*****60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倩

电 话:180*****646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城投沁园1号楼1101室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陕西中信海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服务 出让 采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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