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成区园林绿地管理养护-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成区园林绿地管理养护-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成区园林绿地管理养护-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成区园林绿地管理养护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2021-01-36 | |||||||||||||||||||||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成区园林绿地管理养护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9,863,060.74元 | |||||||||||||||||||||
最高限价:********.7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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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成区园林绿地管理养护划分为3个标段。 一标段:湖滨路、翠湖路、湿地公园等绿化管理养护项目,园区箱变、景观灯、路灯及其线路维修维护、灯具更新维护、音乐喷泉系统、电子大屏等维修维护,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绿地面积约*******.1平方米、行道树1982棵。 二标段:祥云路、崇文路、育英路等绿化管理养护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绿地面积约979015.03平方米、行道树4751棵。 三标段:长安大道、三角游园、何庄游园等绿化管理养护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绿地面积约666873.92平方米、行道树4591棵。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采购人养护标准及服务要求。 5.3服务期限:二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5.4项目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 6、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6、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2019年度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带二维码,提供查询页面)。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以来连续3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以其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0年1月以来至少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为准。 3.4、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 3.5、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随时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格式自定,承诺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投标单位可同时投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当一个投标单位同时为两个标段第一名时,优先选择金额大的标段,自动放弃另一标段的中标资格。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01月21日 至 2021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 |||||||||||||||||||||
3.方式:潜在投标人须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中下载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02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新城区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01月21日至2021年01月27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新城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单位代码:****************8N 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焦女士 联系电话:****-******* 单位代码:****************7B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宏图路 | |||||||||||||||||||||
联系人:沈女士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广厦商务中心6楼 | |||||||||||||||||||||
联系人:陈女士 | |||||||||||||||||||||
联系方式:181*****830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 |||||||||||||||||||||
联系方式:181*****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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