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 [其他] [邀请招标]母婴卡SZCJ2013-X-006[2013-2-16 15:07:56至2013-2-21 11:00:00]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母婴卡询价采购文件
SZCJ2013-X-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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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立医院之委托,对其采购的下列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说明:
名称 | 规格型号及要求 | 单位/数量 | 备注 |
母婴卡 | 详见下“详细规格型号” | 61000张 | 须提供所投磁卡样卡10张 |
详细规格型号:
(一)卡基材质及磁卡要求:
1.卡体为优质PVC材料,具有防油、防水、抗折压、容易保存等优点。
卡片选用磁条为优质磁条,要求防磁、耐磨,可反复读写10万次以上。
2.使用不同材料并以迭合技术迭合卡片本体者须接受剥离强度试验,且须符合ISO规范剥离强度至少须大于6N/cm之要求
3.环境温度范围:-35℃-75℃
4.材质密度(g/cm3):1.0以上
5.可耐用期限:十年以上
6.抗扰曲次数:10,000次以上不能破裂
7.抗紫外线及抗日光照射以避免照片色彩褪色:置于UV-B照射灯(313mm)48小时后,卡片上的相片、资料以及保护胶膜不能褪色及芯材不能受损;曝晒在日光下14天,卡片上的相片、资料、保护膜不能褪色及基片材料不能受损。
8.防潮能力:室温25℃及相对湿度5%-95% 7天,卡片上的相片、资料、保护膜不能褪色
(二)卡体尺寸及外观质量:
1.卡片需依ISO7816-1之检测规定如下:
1)卡片弯曲度检测:最大弯曲度不得大于2mm
2)卡片尺寸检验:卡片长度为85.6±0.1mm,卡宽度需为53.98±0.1mm,卡片厚度需为0.76±0.08mm
3)卡片凸字高度检测:ISO/IEC10373-1
4)卡片剥离强度检测:拉力必须大于6N/cm
5)耐化学腐蚀强度ISO/IEC10373-1
6)尺寸稳定性ISO/IEC10373-1
7)黏着或分离:卡片必须没有剥离、褪色或颜色转印、表面发生变化、卡片部分材质粘附到相邻卡片上。与检验前卡片外观相比较,卡片前后无任何变化。
8)弯曲变形度检验:ISO/IEC10371-1
9)可燃性检验:移除后火焰立即熄灭
(三)外观质量
1.卡体表面没有油污、异物等杂质。
2.卡片单面内含直径0.1-0.2mm的点状杂质不得超过3个;不得有直径超过0.3mm的杂质或色斑;直径为0.01mm、长度为1.2mm的丝状杂质不得超过1根。
3.卡片单面内含直径0.1-0.2mm的热压气泡不得超过1个。
4.卡片厚度需为0.76+0.04mm
5.卡片表面直径为0.05mm、长度为15mm伤痕不得超过2根。
6.层间粘合牢固,不允许自然分层或开裂。
7.反面印刷字迹清晰,排版准确、无误。
8.卡片正反面对位准确,误差不允许超过0.5mm。
(四)卡片印刷
1.卡片正面四色印刷,保证印刷图案清晰,还原度好,无错位;图像精度400dpi;图像色彩模式:必须使作CMYK(Cyan青,Magenta品红,Yellow黄,black黑)四色印刷模式,不得使用RGB(Red红,Green绿,Blue蓝)三原色模式。
2.印刷质量必须保证、通常套色误差在0.15MM以下。
3.印刷的图案的颜色与苏州市立医院确认的样卡无明显色差。
4.使用材料颜色及证书在合同书中明确说明及证明。
5.卡片图案样式必须为苏州市立医院指定唯一图案,并有义务协助提供相关修改建议及防伪设计。
6. 苏州市立医院及商标非经苏州市立医院同意不得移作他种用途使用。
7.卡片印刷数量配合管理机构要求。经管理机构授权印刷的卡片,其剩余卡片及不良卡片须于交货验收后3-6个月内统一销毁,并提交管理机构备案,销毁作业程序须严格按照ISO9001标准并经卡管理机构核定后执行。
二、质量、技术要求:
1、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2、所有报价的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及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准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产品应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三、响应报价文件组成:(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响应报价表格式(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报价表
编号: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
响应内容:
品名 | 所投品牌规格型号 | 参数(注明是否有偏离) | 数量/单位 | 单价 | 总价 | 交货期 | 质保期 |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4、售后服务承诺书。(需注明产品免费质保期,并标明免费保修期后的具体维修维护事宜。)
5、响应单位须提供所投母婴卡样卡10张。
注、以上资料若不能如实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递交响应询价书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1、本次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1日上午11:00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面注明投标编号,如分采购单元的注明采购单元序号,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达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内,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的询价响应文件或过时送达的询价响应文件,一律为无效投标。
2、2013年2月21日下午13:30在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日内签订合同。
五、成交原则:
在不高于采购预算的前提下,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综合说明:
1、响应单位需就本通知书第三项单独制作《响应报价表》。本次报出的价格一次性报定不得更改。所报内容包括全部产品和售后服务、培训、安装调试、辅助材料、配件、产品合格证、运输、各种税费、专利技术及质保证期间一切费用等。
2、响应单位可对一个或多个采购单元进行报价,响应单位应对所响应采购单元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3、供方须按成交金额的6‰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4、交货时间: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具体按采购方要求。
5、交货地点:苏州市立医院,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6、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货物的标准、本次所提供产品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7、验收期限:货到后10天内。
8、付款方式:产品到达采购方指定地点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并在供方向采购方提供如下A、B、C单据后60个工作日内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货款;余款在产品正常使用满一年后的一个月内,采购方一次性支付给供方。特殊情况需延长的,双方协商后解决。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正式的发票
C、《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9、响应单位在投标时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10、如响应单位对本通知书有疑义,以书面形式向招标公司咨询,一切材料以招标公司的书面材料为准。
11、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进口设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 邮编:215002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