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绿化环境提升工程滨淮大道景观绿化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道路绿化环境提升工程滨淮大道景观绿化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

编号: NLS120021-15SG

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道路绿化环境提升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溧发投[2011]31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865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865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滨淮大道景观绿化工程(二标段)

2、工程地点:溧水经济开发区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工程中标价为:498.78万元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清单范围内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29750m2。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即日至开标前止。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3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许可证;
(7)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由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开标时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中级(含)及以上职称原件、具备有效的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外地企业报名前需到溧水县建管站办理注册登记,并已领取备案登记表);

六、评标细则:

本工程采用随机抽签法确定中标人

七、投标报价评审方法:

使用抽签确定法。

八、其他:

1、本工程采用随机抽签法确定中标人;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到场购买,否则不予购买。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公告公开发布时间同时进行,为5个工作日。前4个工作日购买招标文件请联系招标人,最后1个工作日在溧水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3楼现场出售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2月6日至2013年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
3、承包方式:本标段采取BT方式实施,BT方式为项目工程从前期建设开始直至项目工程竣工交付,整个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所有费用均由承包方融资;
4、融资额: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滨淮大道景观绿化工程(二标段)发包价为498.78万元,于工程竣工初验收合格后开始回购,分五年付清:每年支付20%,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即视为已查看过工程现场、对招标内容完全知悉、对工程施工范围完成清晰、对工程风险自行;
承担、承诺施工完成后本工程达到图纸要求和招标文件所列其他要求且全部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范围内;
5、如中标候选人逾期不缴纳项目实施前期保障费视为主动放弃中标权利,此时由评标委员会选出的第二个中标候人,作为中标人,并履行中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6、本工程无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中级职称证书原件到场开标;
7、非溧水县企业需到溧水县建管站办理《外地施工企业进溧承揽单项工程备案登记表》,且开标时提交给招标人;
8、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并将缴款确认函开标时提交给招标人

9、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的第(6条)不作要求。

九、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十、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招标人地址:溧水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

招标人联系人:宗超

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189*****996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注: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各类企业请到江东中路259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7房间办理信息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本网站中《办事指南》,联系电话:***-****************;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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