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就丰和湾保障房建设所需配电箱及多媒体箱招标公告
托就丰和湾保障房建设所需配电箱及多媒体箱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NJHW-130131 - 1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高淳县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丰和湾保障房项目所需配电箱;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项目批准单位: 高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 高发改发[2010]273号
项目名称: 丰和湾保障房项目 项目地点: 县芜太路以北、甘霖路东侧
公告标段名称: 配电箱及多媒体箱 招标数量:
1 批
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内容及规格:
配电箱;
二、 资格审查方法
审查方法: 资格预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产品制造商或其专项授权代理商,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代理商营业执照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且配电箱的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实收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资审时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制造商具有相关资质证书和伴随服务的相关资质证书。(须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以及配电箱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相关资质证书原件供核查、制造商的专项授权书原件),
2)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配电箱的3C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制造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6)提供自2010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企业承接过单项合同价150万元及以上的配电箱或多媒体箱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核查);
7)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金融信誉等级证书或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原件核实);
8)每个品牌只能有一个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资格预审,否则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02月07日至2013年02月18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现场报名地点: 南京市集庆门大街198号A座1101室
五、 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2013年02月07日至2013年02月18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领取地点: 南京市集庆门大街198号A座1101室
六、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13-02-25 17:00
七、 其他说明
报名时请持单位介绍信、法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制造商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南京市集庆门大街198号A座1101室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资料要求装订完整,如果投标人没有提供以上资料、提供的资料不齐全或不能提供以上要求的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拒绝投标人的报名;资格预审时需提供相应原件。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高淳县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高淳县淳溪镇镇兴路208号 地 址: 南京市集庆门大街198号A座1101室
邮 编: 210000 邮 编: 210014
联 系 人: 王玉忠 联 系 人: 田正林
电 话: 电 话: ********,139*****165
传 真: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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