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楼电梯一台

办公楼电梯一台



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茂名市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茂名市房产交易中心办公楼电梯一台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于2012年12月18日发布采购公告,原定于2013年1月10日9:00进行开标,由于公告期间接到供应商质疑,原招标文件需要作出相关调整,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内容


1、项目名称:茂名市房产交易中心办公楼电梯一台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MMGPC2012HG242


3、项目内容:购置电梯一台。(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4、项目预算:人民币叁拾壹万元整(¥310,000.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企(事)业法人或个体户,有与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且在茂名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


3. 若投标人不是本项目电梯制造商的,须提供电梯原制造商就本次采购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含销售安装及售后服务委托书);


4.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以下各项须在投标报名时提交承诺文件原件,承诺文件格式在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


2) 投标人没有出现严重的信用和信誉危机;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的状态;


3)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过重大建设项目责任事故(责任事故以行政或司法机关书面认定为准);


4) 投标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案记录证明。注: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由投标人所属地区人民检察院出具,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出具日期为公示期间)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5) 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监理单位、使用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6)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要求。


8.投标人应已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购买时请携带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近季度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文件、符合第4点要求的资质、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函、近年度财务报表、法人代表授权书等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已报名的供应商可以直接到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更换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2月7日起至2013年2月27日上午每日9:30~11:30,下午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茂名市油城七路3号大院(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四、递交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3月5日8:45~9: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3月5日9: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茂名市油城七路3号大院(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五、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茂名市油城七路3号大院(茂名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 系 人:周先生


报名电话:0668—*******


传 真:0668—*******


网址:http://mmgpc.maoming.gov.cn


电子邮箱: mmgpc@126.com


六、采购文件公示:


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网上进行公示,由投标人可在http://mmgpc.maoming.gov.cn自行下载,公示期为自采购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


七、集中采购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


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修改,集中采购机构将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茂名市人民政府网和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在投标截止日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投标截止前3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采购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前3日,按上述联系方式,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茂名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2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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