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辽宁留德润滑油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对辽宁留德润滑油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辽宁留德润滑油有限公司
所在地:调兵山市开发区
债权总额:21720.1万元(利息截止日期:2021年1月20日)
债权情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持有的辽宁留德润滑油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1720.1万元,其中剩余收购本金为9514.96万元(95,149,639.50元),法院判决时利息1612.16万元(16,121,592.32元),截止调查基准日按照判决判项计算的罚息、复利、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为10592.97万元(105,929,727.8元),债权总额21720.1万元(217,200,959.59元,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贷款方式为保证、抵押,保证人为叶丛、杨李燕,抵押物为抵押人上海钟华工业品展销中心、上海约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振源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52号振源大厦内面积合计7586.47平方米的商业用房。
债务人情况
辽宁留德润滑油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3月5日变更名称为辽宁海孚润滑油有限公司,辽宁海孚润滑油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7年6月5日,登记机关:调兵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叶丛,注册资本:5400万人民币,住所:调兵山市开发区,经营范围:废旧润滑油收购、出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一般经营项目:润滑油产品生产及销售,化工产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除外)销售(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审批的行业和品种需办理审批后方可经营)。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保证人情况
叶丛,男,1968年10月30日生,住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镇梅花路777弄8号802室,为辽宁留德润滑油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杨李燕,女,1969年8月19日生,住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镇梅花路777弄8号802室,与叶丛为夫妻关系。
抵押人上海钟华工业品展销中心情况
上海钟华工业品展销中心成立日期:1997年4月23日,登记机关: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类型:联营,法定代表人:叶丛,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52号,经营范围:橡胶原料及制品、塑料原料及制品、润滑油(除危险品),金属材料及制品,建材,装璜材料,汽车配件,机电设备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环保设备,工艺美术品(除金银),文化体育用品(销售)。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抵押人上海约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情况
上海约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2年6月20日,登记机关: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叶丛,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665号304-6室,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燃料油(除危险品)、金属材料及制品、建材、装潢材料、汽车配件、机电设备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仪器仪表、环保设备、工艺品、日用百货的销售,金属制品、服装服饰的加工,物业管理,室内装潢服务,园林绿化,咨询服务。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抵押人上海振源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情况
上海振源大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5年7月31日,登记机关:普陀区市场监管局,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勇,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住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52号,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销售五金、电信器材(除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水暧器材、建材、装璜材料。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均位于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52号振源大厦内,分别为:-2、2、3、4、5、6层整层的商业用房,面积合计7586.47平方米,均已办理抵押登记。
诉讼情况
2016年6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15】沈中民四初字第0036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1、辽宁海孚润滑油有限公司偿还光大银行9581万元借款本金及相应利息;2、叶丛、杨李燕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光大银行对全部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光大银行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公司已变更执行主体,目前法院执行拍卖程序已结束,我公司已向法院递交《抵债申请》。
资产特点及发展前景
该项目抵押物均位于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52号振源大厦内,分别为:-2、2、3、4、5、6层整层的商业用房,面积合计7586.47平方米,并且距离上海地铁3、4、7号线镇坪路地铁站出口仅50米,交通便利,人员密集,周围遍布高端社区,配套完善,有较好的商业环境,有很高的投资价值。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1年1月21 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处置方式:债权转让、债务减免、债务重组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1年1月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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