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江铜股份持有的采矿权及东同矿业持有的核心资产转让公告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江铜股份持有的采矿权及东同矿业持有的核心资产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江铜股份持有的采矿权及东同矿业持有的核心资产转让公告
[2021-01-20]
项目编号: | JX2020ZC00412C1 | ||
项目名称: | 江铜股份持有的采矿权及东同矿业持有的核心资产转让 | ||
标的名称: | 江铜股份持有的采矿权及东同矿业持有的核心资产转让(转让底价:4187.51万元)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2021-01-20 信息披露期满日: 2021-02-22 | ||
延期处理方式: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少于等于(1)个意向受让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10)个周期 | ||
项目简介: | 1.本次转让的江西铜业集团东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同矿业”)核心资产是指维持矿山正常生产建设的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机器设备等,核心资产位于东同矿业生产区域内。2.本次转让的采矿权资产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孝岗镇小璜乡枫林村,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8′08″,北纬28°16′41″。 | ||
| -- | ||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4.【交易税费】(1)变更过户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涉及税收的,按国家规定承担。(2)协议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的,受让方还须承担本项目涉及的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赣发改收费〔2017〕922号文的规定收取。(3)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5.【交付】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转让方将标的交付给受让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交付前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土地复垦以及管理等责任由转让方承担。标的交付后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环保、土地复垦以及管理等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交付期内受让方要完成水、电、气计量账户的变更,变更后发生的水、电、气费用等由受让方负责。6.【报名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转让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受让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买资格。7.【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 ||
联系方式: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址:www.jxcq.org 联系人:戴先生、万先生 联系电话:0791-88526621 0791-88521087 |
招标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