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监管场所人员核酸检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宜昌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监管场所人员核酸检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宜昌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监管场所人员核酸检测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昌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监管场所人员核酸检测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1栋10楼101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1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QL-YCCG[2021]-004
2、采购计划备案号:宜采计备[2021]XM0088号
3、项目名称:宜昌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监管场所人员核酸检测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95.4(万元)
6、最高限价:95.4(万元)
7、采购需求:
对宜昌市公安局羁押人员及监所管理人员进行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总份数约9085份(具体人员数量以实际发生的数量为准)。其中核酸检测单价不能超过80元/人/次,血清抗体检测单价不能超过25元/人/次(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要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2021年2月1日起。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执业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2.供应商属于市级及以上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或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医疗机构或者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或省卫健委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01月22日至2021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1栋10楼1019室)
3、方式:
现场购买。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4、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01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01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1栋10楼1022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01月2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1栋10楼102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谈判,否则由谈判小组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处理;
2、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发布公告的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公安局
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116号
联系方式:188*****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大连路33号清华科技园11栋10楼1019室
联系方式:156*****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享
电话:156*****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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