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刘集镇槐树村侍庄组水泥路(二次)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
1、沭阳县刘集镇人民政府拟建刘集镇槐树村侍庄组水泥路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刘集镇境内
(2)工程规模:约2450平方米
(3)工 期: 20日历天
(4)质量要求: 合 格
(5)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3、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刘集镇槐树村侍庄组水泥路工程,每位申请人可以参与上述1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独立法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及其它要求: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本人必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 申请人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或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投标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请申请人于 2013年2月17日至2013年2月21日17 时00分前,登陆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www.syztb.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同时在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保证金收据换取同时收取)。
7、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整),开标现场凭相关票据换取投标保证金(以下账号)的缴纳收据。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无故(投标截止2个工作日前未提交书面申请的)不参加开标会的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无息)。
账 户: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
账 号:3200 1777 2400 59222 666
8、评标、定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最低(低于成本除外)为中标人.
9、投标交易市场:沭阳县台州路2号,沭阳县交通局大楼一楼
10、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
11、按宿政办发[2010]11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沭阳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将在网上予以公告三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为:2013年2月17日至2013年2月21日。
开 标 时 间 为: 2013年2月25日15时00分
经 办 人(签 章):
负 责 人(签 章):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 章):
2013年2月17日
沭阳县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名称:刘集镇槐树村侍庄组水泥路工程(二次)招标单位:沭阳县刘集镇人民政府二○一三年二月 招 标 说 明一、项目概况 (一)工程名称:刘集镇槐树村侍庄组水泥路工程(二次)(二)工程位置:刘集镇槐树村侍庄组(三)工程规模:约2450平方米(四)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五)施工标准和质量要求:合格(六)工期要求:20 日历天(七)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二、投标报名条件 (一)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企业;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及其它要求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本人必须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报名地点: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三、投标文件编制(一)投标文件组成:1、建设工程报价函(附标价的工程量清单)。2、维护农民工权益承诺书。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二)投标文件签署和份数:1、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三份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当两者发生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并写明投标工程名称、标段及投标人名称。2、投标文件正副本应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3、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插字或删除。若发生上述情况,每一处都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三)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每个标段投标文件必须单独包装。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封入封套中。2、封套上应详细注明:a、正本或副本;b、投标标段号;c、投标单位名称(盖公章);d、在2013年2月25日15时开标之前不得开封。3 、如果封套上未按上述规定标出,招标人将不承担将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任何责任。四、评标、定标方法1、取有效报价中最低价者中标,投标人的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2、投标人在投标前交纳4000元保证金,开标现场提供收据原件供工作人员审查。3、公示结束后退还不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质量保证金(中标价的5%),工程履约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中标人(无息)。4、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保证在3日内进场施工,如逾期则视为放弃中标权,发包方可另选他人施工,原中标交纳的4000元投标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不再退还。5、中标人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如有违约立即终止施工合同,发包方另选他人施工,原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6、本工程招标人不组织各投标人踏勘现场,请各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7、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对地下管线等设施的安全性负责,如有损坏由施工单位负全责。8、开标时间:2013年2月25日15时整(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沭阳县招投标交易市场二楼开标一室五、订立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于中标之日起两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六、工程付款按县政府沭政发【2010】69号文件规定,财政奖补项目进场完成工程量的50%,可申请拨付工程款总额的30%;项目实施完毕后,经验收、决算后,由项目实施村填写《沭阳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报账(拨款)申请表》,并附相关的证明资料,经乡镇(街道、场)初审,报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再拨付工程款总额的50%;审计决算后,再拨付工程款总额的15%;余下的5%作为项目质量保证金,一年内工程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付给。 2、中标人应除应向县招标投标交易市场缴纳中标价相应收费标准的中标服务费还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精神,本招标文件约定由中标单位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100%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取金额按照国家计委制订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并不单独立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七、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执行沭政发〔2012〕22号文件。未尽事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58025元。八、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沭阳县刘集镇人民政府。附:开标现场要求:1、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要求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本人未能到场的谢绝参加开标会议。 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场(并交现场工作人员审验),否则谢绝参加开标会议。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可以由2人参加会议。2、投标人在开标会议现场应提交以下证件或资料的原件以供审验: 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证书或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如要求资质开标现场无法提供原件时,应由有权管理机关出具证明)。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单位与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2012年度任意一个月)。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开标现场签到同时交纳)、开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整),开标现场签到时同时提供投标保证金(以下账号)的交纳回单。附:沭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户、帐号开户银行:沭阳建行迎宾分理处账户名称:沭阳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
****************26664.对不遵守招标投标会场纪律,无理取闹,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的,将按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公示并给予相应处罚。5.投标人报名后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将按江苏省建设厅监察厅下发的苏建招(2009)140号文件规定予以处理。附件:评标、定标办法根据《宿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招标评标方法》(宿建发[2005]90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确定本工程具体评标程序、标准及方法如下:一、评标按照下列程序进行㈠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成员由5人组成,评标专家由招标方从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㈡初步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核对清标情况,确认投标价格,对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拒绝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㈢详细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二、评审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为废标1.投标文件中的建设工程报价单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6.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9.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10.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12.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13.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14.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5.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18.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9.无(或未承诺)“坚决杜绝使用包工头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承诺书”的。 三、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和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四、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审标准,投标报价最低(低于成本除外)为中标人.注: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且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若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且有效投标的技术方案合理可行,同其它所有投标人的报价相比其报价比较低,且在招标人的期望值范围内,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继续评标并从有效投标中推荐中标候选人。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三、建设工程报价单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包括企业及项目经理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一、投 标 函致: (招标人全称)经研究,我单位决定参加公路 工程(标段号)标段的投标,并承诺如下:1.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元)。2.工期: 天。3.委派的项目经理:。4.工程质量目标:。5.随同本投标文件,提交人民币(大写) (¥ 元)的投标保证金,并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6.如果我单位中标,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并接受招标人在合同协议书中所列的支付条件。7.我单位在投标活动中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接受招标人做出的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决定,同时愿意接受省市交通主管部门依据《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作出的降低信用等级等处罚的决定。8.在使用民工方面,我单位保证做到:不拖欠民工工资;对因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所造成的上访及其他突发事伯或公共事件负全责,并愿意接受省市交通主管部门依据《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作出的降低信用等级等处罚的决定。9.我单位若能中标,保证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设备按时进场,由我单位自行组织施工,绝不进行计划外分包和违法转包。如出现计划外分包、违法转包以及其他不诚信行为,愿意接受省市交通主管部门依据《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档案管理办法》作出的降低信用等级等处罚的决定。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亲笔签字)日期: 年月 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姓名:(印章)性别: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三、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 (印章)性别 :年龄:_______身份证号码: 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 (印章)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坚决杜绝使用包工头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 承 诺 书 项目用工承诺,我公司杜绝使用包工头,现承诺如下:1、保证本项目施工期间与劳动者签订合法用工合同,不使用包工头带工作业,在进行劳务作业分包时保证使用有资质的劳务企业;2、保证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标准不低于宿迁市最低工资标准,保证不克扣和拖欠工资,工资支付最长周期小于30天;3、保证在本项目现场的显著位置设立民工权益告知牌,告知民工权益;4、保证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一切规定。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章) 承诺人:(印章) 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