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北站集中供热工程已由沈阳铁路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沈阳铁路局更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分别为100%。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沈阳市
2.2项目概况:利用既有新新小区锅炉房,新设2台20吨热水锅炉,新新小区锅炉房至725锅炉房采暖外网敷设供热管路1600米,新设换热站1座,原二级网维持既有。
2.3 招标范围:沈阳北站集中供热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2.4 计划工期:工程计划2013年4月1日开工,2013年9月30日竣工。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范围设一个施工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2 要求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铁路大中型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
4.资格文件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审查采用合格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资格审查者,请于2013年2月16日至2月20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2号507房间(沈阳北站东侧)持单位介绍信及资质证书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3年2月26日10时00分至2013年2月26日10时30分,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2月26日10时30分,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第五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2月26日10时3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沈阳铁路局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00号沈阳铁路办事处西楼B510房间
邮 编:110002
联 系 人:张永
电话(传真):市电:
***-******** 路电:031-27187
电子邮件:liren61175@126.com
开户银行:建行铁路支行
账 号:
***-********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