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的招标公告

和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的招标公告

[]和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ntkfq********601
工程名称 和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项目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3年2月1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3年2月28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和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项目已经南通市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道路工程采用BT方式(建设—移交)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
二、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部。
(2)工程规模:西起东方大道交叉口,东至规划竹林路交叉口西侧。全长1.027km,规划红线宽30m,道路设计时速50Km/h,设计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河道西起规划东方竖河,东至规划长洪河,全长约0.928km,河道上口宽度22m,水面宽度19m 。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桥梁、河道等,工程概算约2000 万元。
(3) 工期控制目标: 2013年 3 月开工至2013年 8 月竣工,总工期 180 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四、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
说明:竹林路南延(瑞兴路~景兴路)工程BT建设项目、景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项目、常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项目、新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项目、和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项目共五个工程,每位投标申请人可同时参与上述5个工程资格预审,但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中一个工程。
五、投资方式:BT(建设—移交)
1、建设管理主体: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
2、回购主体: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
3、回购基数:最终按政府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造价(不含设计、监理等相关建设前期费用)作为投资人的回购基数。
4、回购期限:
第一次: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30日内,付合同价30%工程款;
第二次: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至审计结算价的60%+按投标约定利率计算出的利息费用;(计息基数=审计结算价的60%-合同价的30%,计息年限:一年。)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付至审计结算价的100%+按投标约定利率计算出的利息费用。(计息基数=审计结算价的40%,计息年限:二年。)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 及以上的施工资质, 投标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同时申请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招标人可对投标单位进行考察。
七、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五大员(预算员、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养老保险手册);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1) 项目经理及企业业绩要求:2010年1月至今(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市政工程合同额在 1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快速路或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工程(不含小区、厂区等后三通工程),并担任项目经理(提供的业绩必须是公开招标项目且在招标办备案过,否则不予认可)。项目经理与企业业绩可以为同一工程。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网上报名:
申请人请于即日起至 2013年2月27日24时止到南通开发区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网www.ntkfqztb.cn自行办理本工程的网上报名手续,并在2月28日9-11时将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二份)递交至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中央路51号603室)。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文件将不予接受。施工单位请自行通过南通开发区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网www.ntkfqztb.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范本。
九、资格预审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携带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公章法人签章三份);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3) 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社保证明;
(4) 五大员证书及社保证明;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6)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当地检察院2013年2月出具的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8)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9)本工程诚信保证金为200万元人民币,必须由企业基本帐户汇入以下帐户,帐户全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户:********7682。诚信保证金递交后请至开发区星湖大厦1208室开收据,资格预审时将收据一并带至报名现场。
在开发区2010、2011、2012年有过慈善捐款的单位,可以用慈善款抵诚信保证金,1万元慈善款抵扣100万元诚信保证金(不得重复抵扣,请投标人自行选择相应的工程进行抵扣)。
十、诚信保证金的返还:
诚信保证金的返还(200万元),甲方将根据乙方在中标进场后施工实施过程中的真实性考核情况、项目组人员履约考核情况、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工程按照合同履约较好,并完成合同工程量至30%,诚信保证金返还60万;完成至70%,诚信保证金再返还80万;工程预验收合格后,诚信保证金全部无息返还。
十一、评标办法
开标顺序:竹林路南延(瑞兴路~景兴路)工程BT建设项目—新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项目—和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项目—景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项目—常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项目。
(一)凡参与投标的单位,视同认可招标人规定的中标价款。
(二)投标人的中标价为审定后的标底预算价下浮13%(竣工结算时执行13%下浮率,不可竞争费用不下浮)。
(三)先评技术标,针对本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特征要作详细阐述,但技术标不得超过50页,如超过50页,视为技术标评审不通过。技术标评委60%以上评审通过的,则认为技术标评审通过,否则视为技术标评审不通过。技术标评审通过后方可参与建设年利率报价。(四)建设资金年利率最高为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当前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五)投标人所报的建设资金年利率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人,如有相同者,现场抽签确定。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开发区中央路51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B座1204室
联系人 :章晓晖 传真:******** 电话:189*****209
要求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3年2月18日至 2013年2月22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3年2月18日

和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项 目 名 称:和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项目
招 标 人: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3年2月 18日

一、总 则
1、鉴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作为拟建的和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已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发包的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的基本情况将在附件2中说明。
4、本工程不得分包。

二、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
6、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五条规定的资质条件与附件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为此,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要求,用不退色水笔或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所提供有关资料。
7、投标申请人必须回答预审文件及所附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关键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10、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1、本工程关于各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2、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
13、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五大员(预算员、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养老保险手册);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1) 项目经理及企业业绩要求:2010年1月至今(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市政工程合同额在 1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快速路或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工程(不含小区、厂区等后三通工程),并担任项目经理(提供的业绩必须是公开招标项目且在招标办备案过,否则不予认可)。项目经理与企业业绩可以为同一工程。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以上资格条件的审查将贯穿本工程的整个招标过程。如发现承包人资格条件不符的,发包人可随时取消承包人的投标或中标资以上资格条件的审查将贯穿本工程的整个招标过程。如发现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的,招标人可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利益冲突
15、在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5.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
15.2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5.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五、申请书递交
16、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在2013年2月 29日9:00-11:00送达至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中央路51号603室)。联系人:章晓晖,电话:189*****209,迟到的预审资料将被拒绝。
1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
17.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退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
17.2资格预审申请书请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其格式通过南通开发区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网www.ntkfqztb.cn下载,否则将不予接收;
18、投标申请人在递交预审资料的同时,应提交下列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1)携带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公章法人签章三份);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3) 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社保证明;
(4) 五大员证书及社保证明;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6)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当地检察院2013年2月出具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8)项目经理及企业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9)诚信保证金收据。
(10)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0、资格预审审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六、通知和确认
21.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2、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
22.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形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2.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2.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3、在资格预审申请递交截止日期后 40 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4、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多时,招标人将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规定从中选出不少于 9 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25、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七、附 件
附件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有效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企业资质等级:具体见招标公告
3、建造师资质等级 :具体见招标公告
4、企业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
注:(1)认定类似业绩的有效证明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要求出示原件核验并将复印件须装订成册。
附件2 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1.1项目位置:
1.2交通、电力供应与其他服务:已具备施工条件
2、工程描述
2.1综述: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内容。
2.3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具体见招标公告。
2.4建设工期: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和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项目已经南通市开发区管委会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道路工程采用BT方式(建设—移交)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
二、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部。
(2)工程规模:西起东方大道交叉口,东至规划竹林路交叉口西侧。全长1.027km,规划红线宽30m,道路设计时速50Km/h,设计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河道西起规划东方竖河,东至规划长洪河,全长约0.928km,河道上口宽度22m,水面宽度19m 。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桥梁、河道等,工程概算约2000 万元。
(3) 工期控制目标: 2013年 3 月开工至2013年 8 月竣工,总工期 180 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四、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
说明:竹林路南延(瑞兴路~景兴路)工程BT建设项目、景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项目、常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项目、新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项目、和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项目共五个工程,每位投标申请人可同时参与上述5个工程资格预审,但每个投标申请人只能中一个工程。
五、投资方式:BT(建设—移交)
1、建设管理主体: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
2、回购主体: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
3、回购基数:最终按政府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造价(不含设计、监理等相关建设前期费用)作为投资人的回购基数。
4、回购期限:
第一次: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30日内,付合同价30%工程款;
第二次: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一年付至审计结算价的60%+按投标约定利率计算出的利息费用;(计息基数=审计结算价的60%-合同价的30%,计息年限:一年。)
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付至审计结算价的100%+按投标约定利率计算出的利息费用。(计息基数=审计结算价的40%,计息年限:二年。)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主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级 及以上的施工资质, 投标企业必须符合国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承包范围,同时申请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招标人可对投标单位进行考察。
七、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五大员(预算员、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养老保险手册);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1) 项目经理及企业业绩要求:2010年1月至今(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市政工程合同额在 1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快速路或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工程(不含小区、厂区等后三通工程),并担任项目经理(提供的业绩必须是公开招标项目且在招标办备案过,否则不予认可)。项目经理与企业业绩可以为同一工程。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网上报名:
申请人请于即日起至 2013年2月27日24时止到南通开发区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网www.ntkfqztb.cn自行办理本工程的网上报名手续,并在2月28日9-11时将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二份)递交至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中央路51号603室)。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文件将不予接受。施工单位请自行通过南通开发区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网www.ntkfqztb.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范本。
九、资格预审时须携带以下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1)携带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公章法人签章三份);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3) 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社保证明;
(4) 五大员证书及社保证明;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6)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当地检察院2013年2月出具的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8)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9)本工程诚信保证金为200万元人民币,必须由企业基本帐户汇入以下帐户,帐户全称: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户:********7682。诚信保证金递交后请至开发区星湖大厦1208室开收据,资格预审时将收据一并带至报名现场。
在开发区2010、2011、2012年有过慈善捐款的单位,可以用慈善款抵诚信保证金,1万元慈善款抵扣100万元诚信保证金(不得重复抵扣,请投标人自行选择相应的工程进行抵扣)。
十、诚信保证金的返还:
诚信保证金的返还(200万元),甲方将根据乙方在中标进场后施工实施过程中的真实性考核情况、项目组人员履约考核情况、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工程按照合同履约较好,并完成合同工程量至30%,诚信保证金返还60万;完成至70%,诚信保证金再返还80万;工程预验收合格后,诚信保证金全部无息返还。
十一、评标办法
开标顺序:竹林路南延(瑞兴路~景兴路)工程BT建设项目—新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项目—和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项目—景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项目—常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项目。
(一)凡参与投标的单位,视同认可招标人规定的中标价款。
(二)投标人的中标价为审定后的标底预算价下浮13%(竣工结算时执行13%下浮率,不可竞争费用不下浮)。
(三)先评技术标,针对本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特征要作详细阐述,但技术标不得超过50页,如超过50页,视为技术标评审不通过。技术标评委60%以上评审通过的,则认为技术标评审通过,否则视为技术标评审不通过。技术标评审通过后方可参与建设年利率报价。(四)建设资金年利率最高为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当前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五)投标人所报的建设资金年利率最低的为中标候选人,如有相同者,现场抽签确定。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开发区中央路51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B座1204室
联系人 :章晓晖 传真:******** 电话:189*****209
要求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3年2月18日至 2013年2月22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2013年2月18日

和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项 目 名 称:和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项目
招 标 人: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3年2月 18日

一、总 则
1、鉴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作为拟建的和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工程BT建设项目的招标人已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发包的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的基本情况将在附件2中说明。
4、本工程不得分包。

二、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
6、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五条规定的资质条件与附件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为此,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要求,用不退色水笔或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所提供有关资料。
7、投标申请人必须回答预审文件及所附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关键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10、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1、本工程关于各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2、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
13、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五大员(预算员、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提供养老保险手册);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11) 项目经理及企业业绩要求:2010年1月至今(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经理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单项市政工程合同额在 100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快速路或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工程(不含小区、厂区等后三通工程),并担任项目经理(提供的业绩必须是公开招标项目且在招标办备案过,否则不予认可)。项目经理与企业业绩可以为同一工程。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以上资格条件的审查将贯穿本工程的整个招标过程。如发现承包人资格条件不符的,发包人可随时取消承包人的投标或中标资以上资格条件的审查将贯穿本工程的整个招标过程。如发现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的,招标人可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利益冲突
15、在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5.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
15.2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5.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五、申请书递交
16、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在2013年2月 29日9:00-11:00送达至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中央路51号603室)。联系人:章晓晖,电话:189*****209,迟到的预审资料将被拒绝。
1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
17.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退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
17.2资格预审申请书请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其格式通过南通开发区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网www.ntkfqztb.cn下载,否则将不予接收;
18、投标申请人在递交预审资料的同时,应提交下列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1)携带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公章法人签章三份);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3) 建造师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社保证明;
(4) 五大员证书及社保证明;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6)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当地检察院2013年2月出具企业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8)项目经理及企业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
(9)诚信保证金收据。
(10)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20、资格预审审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六、通知和确认
21.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2、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
22.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形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2.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2.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3、在资格预审申请递交截止日期后 40 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4、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多时,招标人将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规定从中选出不少于 9 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25、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七、附 件
附件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有效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企业资质等级:具体见招标公告
3、建造师资质等级 :具体见招标公告
4、企业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
注:(1)认定类似业绩的有效证明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要求出示原件核验并将复印件须装订成册。
附件2 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1.1项目位置:
1.2交通、电力供应与其他服务:已具备施工条件
2、工程描述
2.1综述: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内容。
2.3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具体见招标公告。
2.4建设工期: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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