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江省海宁市南关厢河西路道路改造工程EPC施工招标公告

[浙江省]?浙江省海宁市南关厢河西路道路改造工程EPC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浙江省]?浙江省海宁市南关厢河西路道路改造工程EPC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南关厢河西路道路改造工程EPC,招标人为海宁市文旅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区南关厢街区河西路;

2.2项目概况:道路长约330m,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沥青混凝土道路约4882m2、园林绿化约1351m2、人行道铺装约755m2、雨污水管道铺设约593m、新建围墙约124m等;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包括在本工程范围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及管理以及与之有关的报告编制、验收和结算资料整理、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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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本工程投资概算(建安部分):约348万元。

3.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4.合同服务期

设计、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且于2021年6月10日前完工。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1家设计单位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1家施工单位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2月2日下午14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上投标平台”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建设大楼(海宁城投)10楼西连廊开标室。为以避免人员集聚,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投标人送达标书后即刻离开。所有人员实行“健康码绿码+测温正常”进入,全程必须戴口罩。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hnztb.com/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市文旅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禾城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海宁市硖石街道人民路151号地 址:海宁市海昌南路金汇大厦A座401

邮 编: 314400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 张女士 联 系 人:褚女士

电 话:****-********电 话:****-********

传 真:****-******** 传 真:****-********

2021 年 1 月 21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道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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