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集初级中学新校区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李集初级中学新校区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淮安市李集初级中学新校区附属工程招标公告(二次)
1、的淮安市李集初级中学新校区附属工程已经淮管审发[2011]087号文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淮安市东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淮安市李集初级中学新校区附属工程
(2)工程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枚乘路办事处李集村
(3)(4)计划开竣工时间:工期为120个日历天(2013.2—2013.06)
(5)招标内容:李集初级中学新校区附属工程后增工程施工
(6)付款方式:待主体工程竣工后,分三年付款,按4-3-3比例方式无息付款。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持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承诺函及2009、2010、2011年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提供企业承诺函)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选派建造师资质等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承诺函)
(7)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并经招标办备案)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项目经理签字承诺并经企业盖章)
(8)外地企业需取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区投标报名许可备案通知书》方可参与本次预审,预审现场投标人需提供《外地建筑施工企业进区投标报名许可备案通知书》原件。本地企业具备经淮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备案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9)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
(10)外地企业提供所在地开户行的基本账户证明(银行提供),本地企业由企业提供开户行基本账户证明,必须与提供的保证金帐户支出账户一致;(资格预审时提供本单位的基本帐户证明材料原件);
(11)不转包、不擅自分包、不许他人挂靠、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相关承诺。
(12)申请人办理资格审查和投标等有关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到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并具有交易员证,资格预审时需提供委托代理人以及拟派建造师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障卡》内附企业201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13)投标申请人及投标建造师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投标申请人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详见淮检会【2011】3号文件《关于在全市招投标领域引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的通知》);
(14)为保证工程顺利施工,要求投标人资格预审时提供工程总价的35%(206万元)的自有资金证明:不少于206万元,资格预审时提供银行证明原件(注:资金证明是指由投标人的开户行提供的2013年2月7日-2013年2月18日内的基本账户余额,提供银行证明的请提供金融机构电话以供核实,如有虚假资格预审作不合格处理)或业主认可的担保函;融资能力:提供市级以上金融机构出具的中长期贷款承诺函,不少于384万元。
(15)本工程拒绝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16)其它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本次招标潜在投标人确定办法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有关规定执行。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9家时,则招标人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时,则招标人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从中选择9家入围单位参加本工程投标;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在报送资格预审材料时必需提供所有资格预审材料中要求提供的证件的复印件,原件带到现场备查,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否则不予认可。
7、请申请人于2013年2月7日至2013年2月18日登陆淮安招投标网(www.haztb.gov.cn)“新招投标监管系统登陆口”及“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200元/份,资格预审时,现金交纳)
8、
①报送资格预审文件及审查原件的时间为2013年3月1日下午14:30前报送,迟到的资格预审文件将被拒收。
②报送地点为: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市深圳路16号)三楼开标(三)室。
③资格预审时须提供所有预审资料中的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9、招 标 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8号
邮政编码: 223005 联系人: 陈勇 电话:137*****276
代理人:淮安市东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大治西路22号二楼
邮政编码:223005 联系人:王红 电话:****-********
10、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3年2月7日 至2013年2月18日
代理人:(公章) 招 标 人:(公章)
负责人:(签章) 招标联系人:(签名)
负 责 人:(签名)
管委会分管领导:
招投标办公室(备案):
经办人(签名)
部门分管领导(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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