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2020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正常公告
夏河县2020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正常公告
项目名称:夏河县2020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正常公告
夏河县2020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我公司受夏河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办理夏河县2020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夏河县2020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甘南农字[2021]21号文件的批准,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规模、标段划分
1、工程名称:夏河县2020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
2、工程规模:第一标段:麻当镇(亚当村土地翻耕,增施有机肥55亩(每亩60kg),引水枢纽2座,拦沙坎1道,重建河堤250m、果宁村新建生产路1条,长600m,重建河堤421m、切龙村重建河堤80m)片区土地复垦85亩,清除砂砾所覆盖11339m3,唐尕昂乡唐尕昂村土地复垦55亩,清除砂砾所覆盖5502.75m3,土地翻耕,增施有机肥55亩(每亩60kg),维修排水渠80m,重建河堤50m、达麦乡山塘村重建河堤80m。
二标段:桑科镇(夏河县桑科种羊场有限公司)土地复垦400亩,清除淤泥流沙层覆盖26680m3,土地翻耕,增施有机肥400亩(每亩60kg),新建梯形排水渠1300m,修建河堤350m、扎油乡(夏河县机械饲草料生产加工有限公司加尕滩基地)土地复垦560亩,清除淤泥流沙层覆盖37352m3,土地翻耕,增施有机肥560亩(每亩60kg),新建梯形排水渠1600m。
三标段:牙利吉办事处(阿纳村新建生产路1条,长500m,重建河堤252m、尼玛龙村新建河堤237m)、阿木去乎镇吉昂村新建河堤250m、博拉镇玉华村重建河堤550m。(详见工程量清单)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4、建设地点:本工程涵盖夏河县8个乡镇,9个村,2个国营企业,即:达麦乡山塘村、唐尕昂乡唐尕昂村、麻当镇(亚当村、果宁村、切龙村)、桑科镇(夏河县桑科种羊场有限公司)、牙利吉办事处(阿纳村、尼玛龙村)、阿木去乎镇吉昂村、扎油乡(夏河县机械饲草料生产加工有限公司加尕滩基地)、博拉镇玉华村。
5、项目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6、资金来源: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三个施工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投标人近三年承揽过相关类似业绩(2018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为依据)并提供能够证明本单位在机械设备、技术人员、资金、服务及配合方面具备承揽该工程能力的切实可行的资料。
2、投标单位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参与本标段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他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不得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在建项目。
3、在开标前五日,各投标单位须将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截图以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的承诺书(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发送至我公司邮箱(********76@qq.com)原件需带至开标现场。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社会公众可通过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gnzrmzf.gov.cn)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用户名+密码+验证码”或CA数字证书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投标人确定投标的需在系统首页招标项目中查询需要投标的项目或在“招标方案”-“标段(包)”内查询需要投标的标段,选中后点击“我要投标”根据要求填写信息,投标人登记拟参加的项目成功后,系统会将相关信息发送至投标人预留的手机。
2、获取时间:2021年01月21日18时00分至2021年01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除外)
3、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逾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无效投标人。(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
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关注该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凡是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截图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2月22日09时50分。
2、递交地点: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厅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转帐、网银或担保函、电子保函)
1、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单位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或网银转账至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账户,转账、电汇或网银转账时投标单位必须将XXX项目投标保证金字样填写在用途、备注或附言栏内。并于开标前持汇款单到招标人(代理公司)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对其产生的无效投标等不利因素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贰万元整
二标段:贰万伍仟元整
三标段:贰万元整
开户名称:甘肃兴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甘南州分行
行 号:1058 3803 0012
收款人账号:6205 0172 0101 0000 0012
注:1、(1)提醒投标人要充分考虑汇款及到账所需时间以及发现问题后采取补救措施所需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到账。若投标保证金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的,导致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2)开标现场以招标人(代理公司)出具的保证金到账凭证为依据。
2、投标人以担保函或电子保函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对担保函和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且凭证中必须具备以下信息: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额(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
注:投标单位可登录甘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板块,直接申请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夏河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夏河县人民东街98号
联系人:蒋永琦 联系电话:139*****035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兴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南州合作市通钦街谷康家园一号楼一单元1101室
联系人:王莹 联系电话:176*****737
甘肃兴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21日
标签: 农田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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