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陂十四社旭景北地块出租招标公告
车陂十四社旭景北地块出租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车陂第十四股份合作经济社】车陂十四社旭景北地块出租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1次发布)
交易编号:区集资交﹝2021﹞0043号
受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车陂第十四股份合作经济社的委托,定于2021-02-0311:00在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对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车陂第十四股份合作经济社的车陂十四社旭景北地块出租项目(项目编号:车陂经济联社交﹝2020﹞0095号)进行公开竞投,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参与竞投。
一、竞投人资格要求
(一)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单位、非法人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二)项目业主单位要求的其他资质:无
二、资产情况
(一)资产类型:资源性资产
(二)资产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旭景家园北侧地块
(三)资产面积:11.7407亩
(四)资产用途:种植
(五)资产现状:闲置
(六)产权现状:无产权证
注: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竞投人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三、交易要求
(一)交易底价、交易保证金
1、交易底价:20000元/月
2、竞投自然递增报价:1000元/月
3、租金递增方式:租金递增从第37个月开始, 每36个月在上期缴纳租金的基础上递增10%。
4、交易竞投保证金为¥72000元(大写:柒万贰仟元整),在报名结束前以银行转账方式确保资金到达指定保证金账号(转账时在用途栏或附加信息栏请填写“竞投交易保证金”)。若不能成功竞得,将在该宗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不计息全额返还该受让意向人。若成功竞得,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全额返还,或按交易公告约定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金额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超出部分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返还给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金额少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由竞得人向项目业主单位补足。账号信息如下:
保证金账户: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天府支行
5、竞投人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户名要与报名名称及实际参加竞投会的竞投人名称相符,否则,不接受其竞投。
(二)租赁/承包期限:5年,自2021-03-01起至2026-02-28止;
免租期:无。
(三)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1.该交易标的计租面积为11.7407亩。任何与面积相关的费用计算均应以此面积为基础,任何其它方式的测量均不影响对该计租面积的确认。如租赁合同约定之计租面积与实际交付面积存在误差的,则出租方不予退还租金,承租方也不用多缴误差之租金数额。
2.租赁期间,现有的建筑物非因政府及城管等相关部门依法认定该物业属违建需要拆除的,承租方不得自行拆除,否则承租方作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和已收取的租金。
3.该标的不提供水、电、消防设施。水、电、消防设施需增容或新增的,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4.该地块现状的环境脏、乱、差。标的由于地势低洼遇到暴雨更是积水无法排放,导致长期储污水并产生大量蚊虫、害虫,竞得人需配合政府相关部门,整治环境阻止登革热等问题产生。竞得人需在合同起始日后一个月内解决地块的积水排放以及改变脏、乱、差等问题,排放规划需提前与业主方及有关部门协商,竞得人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5.租赁标的不得改变标的性质、不得乱搭建、加建建筑物等;擅自改变标的性质和用途的,引起的违法行为、人身安全、财产损失等刑事、行政处罚和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情节严重造成出租方权益受损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和已收取的租金,收回标的,按合同要求对承租方作违约处理,并依法追究承租方造成出租方的经济损失及一切法律责任。
6.如国家政策允许调整标的使用性质,承租方出具书面报告经出租方同意方可兴建、扩建、加建建筑物,由此改造产生的一切费用、所需的政府文件、手续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租赁合同期满或因故终止时,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改造后的标的现状无偿交还或恢复标的原状、拆除增建建筑物归还(同时将建筑物验收、质量、税务、工商、消防、安监等行政部门的报备、验收合格证等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给出租方备档),承租方应无条件履行。如产生恢复原状之费用亦由承租方承担。
7.如遇国家、政府对该地块进行发展或城中村建设、“三旧”改造等需要征收、征用该地块(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地上原有或加建的全部建筑物、场地、果树、林木等)时,出租方提前二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办理一切征收、征用手续,均不属违约,本合同自动终止,全部补偿款项归出租方所有。租赁租金计付至实际交还该物业之日,出租方退还已缴交租金未使用期限的租金(不计付利息)给承租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8.该标的无产权证明,也暂未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消防备案等证照,标的之用途也未取得相关政府部门的证件、未办理相关手续。竞投人已于报名竞投和租赁前对交易标的及其附属物的现状包括产权、证照手续、使用性质等上述情况作充分了解,并同意按现状参与竞投和承租,承租方不能以上述情况为理由向甲方主张异议。出租方不保证交易标的及其附属物使用必定符合承租方的经营所需。承租方自行办理本标的工商证照、营业手续、消防备案等手续,承租方无法取得本标的之用途的相关营业证照、办理相关营业手续的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签合同、解除租赁合同、或拖欠租金等,否则视为承租方严重违约,出租方有权按照合同条款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如租赁合同因无证产权等原因被认定无效,出租方仍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标的使用费,标的使用费的金额及期限,将按原租赁合同中有关租金及期限的约定为计算标准,且所有违约条款均同等有效。如标的遇政府行为需要拆除,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损失自负,互不作赔偿和补偿,均不作违约处理,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互不追究责任。
9.在租赁合同期内,乙方(承租方)不得经营“散乱污”行业,包括印刷、制革、印染、洗水、五金、冶炼、电镀、酿造、水泥、畜禽养殖、石材加工、家具制造、仓储、废旧资源回收加工,和依法不符合条件的汽修、餐饮、食品加工等场所,否则视为乙方(承租方)违约,甲方(出租方)无条件终止合同。
10.在合同期内,在承租方经营过程中,如遇国家公、检、法、消防、环保、工商、安监、城管等执法部门,干预、停产、整改、处罚、拆除违建等均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方必须继续履行签订合同的一切条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相关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1.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以成交价按递增方式计算的合同总金额的10%,其中交易保证金72000元(大写:柒万贰仟元整)将转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的金额由竞得人在合同签订前向出租方补齐。合同签订前,竞得人还需向出租方交纳首年租金(以成交价为准)。竞得人需缴清上述费用后方能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机构一次性不计息转交业主方即出租方予以没收处理。如竞得人中途自行退租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作违约处理,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水电保证金归出租方所有,且收回竞得人租赁上述租赁物的使用权。
12.如竞得人拒签《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确认书》的,或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因竞得人原因,未按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机构一次性不计息转交业主方即出租方予以没收处理。
注:本次交易只负责决定受让人或合作伙伴,项目交付、产权和股权交割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办理,不属于本次交易内容,本交易服务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时间安排及要求
(一)公告时间:2021-01-21至2021-02-01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根据公布的交易信息,竞投人在2021-01-22至2021-02-01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33至534窗口报名;报名时需提交的如下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表》(可到报名处领取或在本中心网站的“资料下载”处下载);
2、承诺书;
3、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1)法人单位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非法人企业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及负责人(投资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个体户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无。
5、交易保证金收据
注:竞投人只需提交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凭证,即银行回单。
(三)竞投会时间:2021-02-0311:00,竞投方式:现场举牌竞价。竞投开始前15分钟接受竞投人签到进场,未及时签到进场的竞投人将视为自动放弃竞投资格。
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竞投报名资格确认书》原件
2、身份证原件
3、单位报名须带公章(仅用于现场盖章)
4、委托代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农村集体资产进行交易时,项目业主单位应派出监督小组到现场见证监督。监督小组人数在4名以上,成员由村领导班子成员或经济社理事会、监事会及街道交易管理机构、廉情监察站成员组成。
五、其他事项详见《交易文件》
(一)潜在竞投人可在http://szjy.thnet.gov.cn/下载;
(二)竞投人到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533至534窗口报名时可向前台工作人员领取交易文件。
六、联系方式
(一)项目业主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名称: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车陂第十四股份合作经济社
项目业主单位地址:天河区车陂龙光里大街2号
联 系 人:简钜光
联 系 电 话:***-********
(二)交易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交易服务机构地址:天河区政务服务中心6楼(天河区软件路13号)
联 系 部 门:交易部
联 系 方 式:***-********
广州市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中心
2021年01月21日
文件下载:********/****************35_926.docx" target="_blank" color:blue="">交易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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