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通讯设备招标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局通讯设备招标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 【公开招标】JZHWGK1301锦州市公安局通讯设备招标设备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13-02-19 至 2013-03-10
撰写单位: 辽宁省地市用户-锦州市 撰写人: 锦州市

项目名称:锦州市公安局通讯设备招标设备招标
项目编号:JZHWGK1301
1.招标条件
受采购人——锦州市公安局的依法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现对锦州市公安局通讯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已经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供应商踊跃参与。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车载无线视频监控系统40套、单兵无线视频监控系统20套
3.合格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3.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应具有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资格形式参与投标;
3.4应具有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领取时间要求: 请于2013 年2月19日至2013年3月11日(法定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至 11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3时30分至16时;
4.2 领取地点: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锦州市府路68号,市政府东门南侧,下同);
4.3 领取招标文件所需原件及复印件要求:供应商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于本公告后)、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上述各项证书扫描打印件和盖有电子印章的均无效);
4.4 详细填写领取表后,采购中心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
4.5 供应商未经领取招标文件却递交投标文件的,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不予受理。
6.开标大会
6.1 开标大会时间为2013年3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6.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参加。

8.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府路68号,市政府东门南侧
邮 编: 121000
联 系 人: 冯佳琪
电 话: ****-*******
传 真: ****-*******
电 子 邮 件: LNJZCGZX@163.COM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2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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