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计算机设备招标公告

财政局计算机设备招标公告

新安县财政局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安县财政局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财政局的委托,现对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编号及资金来源

1、项目名称:新安县财政局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洛新政采购[2013]204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货物名称

货物数量

单位

1

台式计算机

65

2

打印机

A3

5

A4

2

3

笔记本电脑

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以上;

3、投标产品须为国内外名牌产品;2009年至2011年在中国市场商用台式机销售市场份额排在前三位的品牌,提供相关证书和IDC数据引用证明;

4、投标人出具所投品牌的经营授权或项目授权,投标人在当地有正规授权的实体店面,提供相关证明;

5、投标人须出具所投品牌的质保、售后服务承诺书;

6、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犯罪记录查询函);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经营授权或项目授权证明、售后维修服务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需加盖犯罪行贿档案查询专用章)。

以上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必须显示年检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3 年 2 月 19 日至 2013 年 2 月 25 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地点:洛阳市金谷园路29号3楼321室

六、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领取地点:洛阳市金谷园路29号3楼321室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财政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867

招标代理: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155*****919

传 真:****-******** 电子邮箱:cdly2004@126.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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