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磷青铜炉渣销售招标公告
锡磷青铜炉渣销售招标公告
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锡磷青铜炉渣销售
招标编号:FJZJTY********
招标单位: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2013年2月
基本情况介绍
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由福建省政府批准成立,注册资金3亿元。公司一期工程为年产2万吨高精度铜及铜合金板带材,主要产品为锡磷青铜带、锌白铜带、紫铜带和引线框架铜带等。
一、投标邀请
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现有一批锡磷青铜炉渣需对外销售,欢迎具备资质和购买能力的厂家、公司前来密封投标。
1、凡获得本招标信息并自愿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携带法人委托书、营业执照和有关资质文件(复印件均可)于开标前到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供应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锡磷青铜炉渣质量指标 (4)合同格式
(5)附件
3、招标单位: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上杭县南岗工业开发区同兴路6号
邮编:364200
联系人:刘丽梅 电话: ****-******* 传真:****-*******
4、凡自愿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通过紫金集团外网下载(www.zjky.cn)取得本招标文件。
5、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形式按下述方法与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处联系。
联系人:刘丽梅 电话: ****-******* 传真:****-*******
6、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4日上午9:00时。投标人应于2013年3月4日上午9:00分前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格式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 刘丽梅女士 收。
7、开标时间为2013年3月4日上午9:30时所有参加开标的投标人都是在投标人自愿参加的情况下进行开标。
8、招标地点: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9、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若有效标书不足三家,招标人可采用竞争性商务谈判的形式处理。
11、本招标文件中所涉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二、投标人(买方)须知
1.供货数量:约300吨锡磷青铜炉渣
2.交货方式:买方到卖方现场自提,卖方负责装车。
3.付款方式:买方根据装车数量,结清货款后凭卖方货物出门证方可放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待货物全部装车完毕后按实际数量单价清算。
4.卖方提供发票。
5.买方可以在得到招投标文件信息后,于2013年2月28号前到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现场取样化验,逾期不给予取样,卖方根据锡磷青铜炉渣规格大小分为“大块状”和“小块状”两种并分开存放,投标方根据锡磷青铜炉渣规格大小分别取样,报价时“大块状”和“小块状”分开报价,取样地点为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锡磷青铜炉渣堆放仓库,取样前务必同卖方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刘丽梅女士预约,电话: ****-******* 传真:****-*******如未预约不允许取样。买方必须于开标之前向卖方账户汇入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的投标保证金,否则卖方有权取消买方竞标资格,未中标的在竞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开户名称: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杭县支行
帐 号:***************
6、买方标书上必须向卖方提供有效的锡磷青铜炉渣处理证书、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复印件。
7、竞标方式、竞标程序和竞标原则。
7.1评标
7.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招标单位组织有关方面的代表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以及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7.2、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7.2.1开标后,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当地签署。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7.2.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小组将确定每一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对于投标文件中不一致内容或叙述不清楚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澄清,但是不能修改投标文件实质内容。
7.2.3不具备投标资格和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标书,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具备投标资格的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属于不具备投标资格或非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打印、书写、密封、签署、盖章的;
4)未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的;
5)未能提供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或资质文件不全的;
6)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
7)投标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过去三年中有重大的质量、信誉等问题的;
8)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9)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10)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条款的。
7.3评标小组将拒绝被定为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7.4评标小组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
7.5、采用综合评标法:卖方对出售的锡磷青铜炉渣取样化验,根据结果确定标底,如买方竞标价格高于卖方标底,原则上按最高价中标;如买方竞标价格低于卖方标底,卖方可当场采用议标竞价方式确定中标方,若经议标卖方仍不能接受价格偏离,卖方有权宣布流标,所有投标标方的投标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另,如卖方宣布流标,卖方将标底公示给所有到场的买方,并作适当解释工作。详细方案卖方在开标前向买方代表当面陈述。如有疑问买方可在开标前向卖方咨询。
7.5.1评标时除考虑投标报价以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A、投标方的注册金额;
B、投标方承担风险的能力;
C、报价合理,对卖方最为有利;
D、对招标文件中付款方式的响应;
E、提货期和提货能力;
F、其他特殊要求因素(如安全及环保等);
G、投标人的综合实力、业绩和信誉等。
7.5.2初评委员会将向定标委员会推荐2~3家候选中标单位,由定标委员会决定中标单位。
7.6、投标文件的澄清
7.6.1评标小组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并不排除邀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某方面的内容作进一步协商的可能。
7.7、保密
7.7.1开标后,参与招标的评委及工作人员的手机关机后将统一收到监察审计人员处,评委及工作人员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7.7.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8 中标方为符合招标文件条件,对卖方最有利的投标人,而并非一定为最高报价的投标人。
8、中标后(中标时间以卖方书面通知为准)当日买方必须与卖方签订合同(合同格式和内容随后),买方必须于合同签订前向卖方账户汇入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否则卖方有权取消买方竞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10、买方根据取样化验结果对锡磷青铜炉渣报价。
11、运输由买方自行负责,卖方负责装车。
三、质量指标
卖方对出售的锡磷青铜炉渣取样化验,根据结果确定标底,如买方竞标价格高于卖方标底,原则上按最高价中标;如买方竞标价格低于卖方标底,卖方可当场采用议标竞价方式确定中标方,若经议标卖方仍不能接受价格偏离,卖方有权宣布流标。
四、合同格式
锡磷青铜炉渣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福建上杭 签订时间: 2013年 月 日
卖方: 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买方:
经供需双方认真协商,本着互惠互利, 友好合作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及数量:锡磷青铜炉渣约300吨。
二、供货时间:投标完成即交货。
三、运输方式、交提货地点及提货时间:
1、运输方式:买方自行负责运输,费用由买方承担。
2、交提货地点:卖方仓库,卖方负责装车。
3、提货时间:中标后4天内完成。
四.包装
买方自行解决包装。
五、计量、单价、结算及开票方法
1、计量方法:以卖方过磅为准。
2、结算方法:按中标单价结算。
3、卖方开具货物发票。
六、付款方式:买方根据装车数量,结清货款后凭卖方货物出门证方可放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待货物全部装车完毕后按实际数量和单价清算。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依据《合同法》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传真件有效。
九、反腐倡廉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 方
单位名称: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上杭县同兴路6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上杭县农行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364200买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五、附件:
(一)报价单
锡磷青铜品位报价(元/吨)
大块状
小块状
-------
(二)反腐倡廉协议
卖方: 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福建上杭
买方: 签订时间: 2013年 月 日
为共同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保持双方长期、健康的合作关系,经双方协商,愿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一、廉政责任:
第一条 买卖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物资采购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规定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必要时,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卖方的义务
(一)卖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买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不得在买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卖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买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或可能对公正执行业务有影响的其他宴请和娱乐以及赌博等活动;不得接受买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卖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买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旅游等提供方便等,不得向买方推销各种材料、物资、纪念品和劳务服务。
(四)卖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采购业务有关联的项目。
第三条 买方义务
(一)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买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卖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卖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卖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安排卖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和娱乐以及赌博等活动。
(四)买方不得为卖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监理规程办事,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串通,损害卖方利益。
第四条 买方遭受卖方人员敲诈、勒索、故意刁难时,有义务向卖方领导及有关部门举报,卖方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对有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同时,卖方应将处理情况向买方通报。举报属实的,卖方按公司规定给予举报人适当的奖励。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以获取供应资格及谋求自身利益为目的,以任何方式行贿卖方人员的,除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外。卖方有权按下列条款对卖方进行处罚。
第六条 双方约定:本协议由买卖双方或买卖双方监察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过去发生的上述事件在本日之后发现的,按本协议执行。
三、本协议为独立协议,并在合同有效期内有效。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卖方(签章):福建紫金铜业有限公司 买方(签章):
代表: 代表:
(三)锡磷青铜炉渣销售投标须知
为共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持双方良好、公平合理合作关系,请投标方认真阅读并遵守以下条款:
一、投标
1、为确保销售竞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合理,请投标方先到现场确认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及范围,理解一致,以确保投标的准确性。
2、投标报价:投标前必须交纳一定比例的投标保证金,以密封报价或最终承诺的报价为准,原则上以最高价格中标,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得悔标,若悔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取消以后的竞标资格。
3、投标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我司相关人员馈赠财物,行贿我司人员。若有违反,接受我司下列条款进行的处罚:
(1)按行贿数额的两倍从货款中扣减;
(2)若主要负责人向我司人员行贿的,我司有权终止合同,且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任何损失;并把该投标方列入不诚信投标方黑名单中,终止该投标方的任何业务。
(3)我司有权重新核定合同价款,无法核定时,合同单价上调20%--40%结算。
二、签订合同
我司电话通知中标单位或个人中标后,中标单位或个人必须在中标当天与我司签订销售合同,否则我司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三、提货
1、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单位或个人必须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货物拉走,否则我司有权取消合同并没收全部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2、在提货过程中必须听从我司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调度。
3、在空车、重车过磅必须有卖方相关人员、监察审计处、供应处共同到场监磅方有效。
4、装车必须在现场管理人员、监察审计人员、供应处业务人员到场后方可装车,不得装与销售标的物以外的物品,否则视为偷盗处理,若有偷盗行为处以涉及金额5倍处罚并终止合同,取消资格。
5、我司负责装车。
6、出厂后运输过程中造成的一切安全责任和费用均由运输方承担。
四、如我司管理人员有敲诈、勒索、故意刁难的,有义务向我司有关领导及监察审计部门举报,若落实属实,将严肃处理相关人员,但不能诬告,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本投标须知作为销售合同附件,与销售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条款投标方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承诺执行。
投标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四)投标回执单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地址
授权投标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投标项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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