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武汉电气化局新建张家界至吉首至怀化铁路工程“四电”及相关工程第八批自购物资公开招标公告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新建张家界至吉首至怀化铁路工程“四电”及相关工程第八批自购物资公开招标公告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新建张家界至吉首至怀化铁路工程“四电”及相关工程第八批自购物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HZG-2021-02

1.招标条件

新建张家界至吉首至怀化铁路工程“四电”及相关工程,项目业主为广州铁路局,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招标人为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现对房建专业、电力专业物资进行公开自主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张吉怀铁路站后工程包含:电力供电、牵引供电;生产生活房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设备购置、系统集成,配合联调联试、试运行等工作的施工。

工程量主要包括:

(1)牵引供电:本项目全线新建AT牵引变电所5座、AT分区所5座、AT所9座,新设张吉怀调度台1个。接触网架设688.52条公里。

(2)电力供电:隧道照明,新建10kV配电所4座,新建35kV变配电所1座,新建箱式变电站87座,架设高压架空线路62.7km,高压电缆线路595.75条km,低压电缆线路433.8km。

(3)房屋:区间新建牵引变电所5座,AT所9座,AT分区所5座,35KV配电所1座,隧道口变电所7座及区间通所道路。

(4)合同开工日期:2020年7月1日,竣工日期:2021年9月30日。

2.2 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1:

《新建张家界至吉首至怀化铁路工程“四电”及相关工程第八批自购物资招标包件一览表》。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营业范围: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许可和认证要求:对列入国家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CCC认证、节能环保认证、铁路运输基础设备行政许可、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需提供相应许可或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货物的供货与生产能力满足此次投标及目前其它合同任务的供货需求,具备保证物资设备合格出厂所必要的设备和检测能力;

4.财务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8年至2019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报告正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附注),且须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行许可证及资信证明;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完善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且覆盖投标产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须具有通过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全项指标检验合格报告;

6.履约信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投标人及制造商(如为代理商投标)近壹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提供承诺书),(2)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3)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在国家铁路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限内,近两年在建设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及运营单位未明文禁止使用;

7.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相关证件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2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复印件或影印件资料,原件备查。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新建张家界至吉首至怀化铁路工程“四电”及相关工程第八批自购物资招标包件一览表》

3.4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3.5如技术规格书中涉及商务条款的内容,且有矛盾时,以上述商务资格要求的表述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在中国中铁招标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 com)进行投标人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00),平台注册及在线投标操作请参照“中国中铁招标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园地版块”中《投标人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http://www. crecgec.com/article-111-1.html)。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 21日至2021年 01月25日17:00时前在中国中铁招标电子商务平台投标人平台对本次招标进行响应,并请同时于2021年 01月25 日17:00 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41@qq.com 联系电话:***-********/150*****082)。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包件一览表(见附件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请由投标人基本帐户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

开户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帐 号:****************39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菱角湖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张吉怀铁路标书款”、所投包件号。

4.4本次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

5.1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

投标文件和报价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2月01日9时 00分,且投标文件必须是每页加盖投标人印章的PDF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上传投标文件,避免因网络故障等意外导致投标无效。

5.2 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视为无效投标。

5.3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在公示评审结果无异议之后3日内,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快递寄: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9号(关东科技园)同亨大厦10楼中铁武汉电气化局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徐冰阳,电话:***-********)、副本1份快递寄给项目部(地址详见招标公告),逾期未寄出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权利。其他投标人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和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whdqhj.com/)上同时发布。

6.2 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 crecgec.com )发布。

7.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如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recgec.com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当天)发生系统故障,在系统维护正常后,投标截止时间顺延1小时至1个半小时,招标人同时在该平台标书补遗处发布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开标后,投标人在平台查看开标结果。(特别提醒: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请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解锁,如开标后,投标人所投标包件在20分钟内未解锁的,将视为其撤销其投标文件,该包件满足开标条件的其他投标文件继续开标;建议投标人在平台设置时选用自动解锁功能。)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佳园路9号(关东科技园)

同亨大厦10楼(地铁2号线南延线佳园路站A出口直行100米)

电商操作:樊 驰***-********

联 系 人:刘亚萍 ***-********

电子邮件:ztwhwczx306@163.com

电 话: 李星岑 余书文***-******** wm********@163.com(由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开具发票和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将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如中标的代理费发票及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信息及收件邮寄地址发可编辑的文档至该箱)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汉菱角湖支行

帐 号:****************392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才茂街万科金域华府A座11层

联系人:何璇150*****082***-******** 邮箱********41@qq.com

财务联系人:易 凯联系方式138*****535

项 目 部: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吉怀铁路项目经理部

地址:湖南省吉首市煜龙国际大酒店

联 系 人:张万涛

电话:158*****041

电子邮件:********4@qq.com

2021年01 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四电 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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