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城区、水阜、什川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二期)收集及转运设备采购项目
皋兰县城区、水阜、什川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二期)收集及转运设备采购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皋兰县城区、水阜、什川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二期)收集及转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皋兰金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申请国家专项资金、省市补助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解决 ,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收集及转运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2采购内容:
一标:采购7m3自装卸式垃圾车5辆、3.5 m3自装卸式垃圾车11辆、3T压缩式垃圾车5辆、3T压缩式垃圾车(提箱式)6辆、1T车厢可卸式垃圾车8辆、12T压缩式垃圾车1辆、2m3移动垃圾箱100个、2.5m3船型垃圾斗150个。
二标:采购电瓶保洁车177辆、18T道路清扫车1辆、15m3洒水车2辆、240L垃圾桶1700个、劳动安全设施(医用急救箱2个、医用氧气瓶2套、防毒面具10个、气体检测仪5台)、标识及警示牌15处。
2.3交货期: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次收集及转运设备采购划分为两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收集及转运设备采购、运输、指导、调试、培训及所有伴随性服务(设备清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所投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如投标人是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并提供制造商相关证明文件(以制造商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为准)。
(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良好,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或制造商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供应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本次招标范围内采购的自装卸式垃圾车、压缩式垃圾车、车厢可卸式垃圾车,车型必须是列入《国家汽车公告目录》的合格产品,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须提供车型公告页(复印件)。
(5)投标人或制造商须提供国家指定或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车型的检测报告及移动垃圾箱和垃圾斗的合格证(复印件)。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中同时投标。
(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二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所投主要设备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如投标人是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授权书,并提供制造商相关证明文件(以制造商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为准)。
(2)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7—2019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良好,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或制造商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供应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4)本次招标范围内采购的道路清扫车、洒水车车型必须是列入《国家汽车公告目录》的合格产品,排放标准符合国国家现行行业标准,须提供车型公告页(复印件)。
(5)投标人或制造商须提供国家指定或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车型检测报告及劳动安全设施的检测报告或合格证(复印件)。
(6)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中同时投标。
(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1 月 21日00时00分—2021年 1 月26 日23时59分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招标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j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2 月 23日 10 时00 分前,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兰州市皋兰县名藩大道建德大厦 3楼)。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备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未接触疫区人员健康承诺书至开标现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只需委派一人参加(即法定代表人1人或委托代理人1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投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皋兰金地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陆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262号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中环广场A座1701室
邮编:730200 邮编:730030
联系人:杨 青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152*****371电话:****-*******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备案单位:皋兰县财政局
2021年 1 月21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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