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级部门潮南区“源头截污、雨污分流”工程综合验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汕头市潮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级部门潮南区“源头截污、雨污分流”工程综合验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级部门潮南区“源头截污、雨污分流”工程综合验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潮南区“源头截污、雨污分流”工程综合验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龙湖区洛河路国瑞四季园12幢2楼210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2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GDZX********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级部门潮南区“源头截污、雨污分流”工程综合验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潮南区“源头截污、雨污分流”工程 综合验收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9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900,000.00 | 3,9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可参考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政策等。(2)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潮南区“源头截污、雨污分流”工程 综合验收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3、 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4、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时间:2021年01月21日至2021年01月28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1:3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洛河路国瑞四季园12幢2楼210单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洛河路国瑞四季园12幢2楼210单元
时间:2021年02月0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洛河路国瑞四季园12幢2楼210单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以下网址中的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903/index.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1832-999进行咨询。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861/index.html中的供应商操作手册。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地址: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一份。
名称:汕头市潮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级部门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峡山街道峡山广汕公路南1009号
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臻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洛河路国瑞四季园12幢2楼210单元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话:139*****716
广东臻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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