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园、广场及道路绿化景观建设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城市公园、广场及道路绿化景观建设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巴彦浩特城市公园、广场及道路绿化景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一、招标条件


巴彦浩特城市公园、广场及道路绿化景观建设工程,已由阿左发改发(2013)3号文批准招标。经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批准就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及内容:纬四路及花园北街道路绿化景观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景观种植、种植土更换、灌溉管网敷设、亮化、园林建筑与小品、园路硬化及铺装等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


3、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


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3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10月14日(绿化工程必须于2013年7月15日完工),总工期222日历天。绿化养护期为三年(即从2013年7月15日至2016年7月15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法人必须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


3、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取得园林绿化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18日至2013年2月22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接受投标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购买施工招标文件时应由授权委托人(必须为该企业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证等有效证件供审查(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报名地点: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巴彦浩特东城区阿盟工商局大楼东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同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陆拾万元整;文件售后不退,以上费用报名时一并缴纳(缴纳方式必须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划转到阿拉善盟政务服务中心的账户中,其他的缴纳方式不予接受),投标保证金开标后按规定无息退还。


收款人: 阿拉善盟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阿拉善左旗方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1192


5、投标人中标后,拟派的工程师必须押证施工,待工程竣工后再予返还;


6、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答疑纪要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拉善左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天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王海静


联系电话:****-******* ******* 136*****990


传 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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