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一支队警务执法站采购公告

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一支队警务执法站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一支队警务执法站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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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一支队现对警务执法站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直属一支队警务执法站采购项目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货物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规格)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

预算总价

警务执法站

整体:长5*宽3*高3.3m

亭身:2.0*3.0*3.3m

飘檐:9m2

2

¥30950.00

¥61900.00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或服务。

三、技术要求

序号

项目

规格及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1

顶部

SBS自粘沥青防水卷材

1000*325*2.6mm

m2

18.00

2

复合木工板

2440*1220*6mm

5

3

镀锌钢管

20*20*1.5mm

m

50.00

4

20*40*1.5mm

m

16.00

5

镀锌钢板

1.2mm

m2

4.00

6

沥青瓦

3.0mm厚

m2

18.00

7

墙体

镀锌钢板

1.2mm

m2

24.00

8

钢结构门

1900*900

1.00

9

铝合金窗

铝合金壁厚1.4mm

1.00

10

镀锌钢管

80*80*2.0mm

2

11

20*40*1.5mm

m

24.00

12

不锈钢防盗网

1.2mm

m2

2.00

13

钢化玻璃

8mm

m2

2.00

14

内部

竹木纤维石塑吊顶

6000*20*5.8mm

m2

15.00

15

竹木纤维墙板

6000*20*7.0mm

m2

10.00

16

铝合金花纹防滑地板

2440*1200*3.0mm

5.00

17

镀锌钢管(平铺)

20*40*1.5mm

m

51.00

18

防腐木工板

2440*1220*30mm

5

19

电配

漏电保护开关

220v

2.00

20

配电箱

/

1.00

21

LED吸顶灯

/

1.00

22

开关

/

1.00

23

空调插座/五孔插座

/

6.00

24

铝合金警徽

400*400mm

4.00

25

PVC刻字

定制

1.00

26

警用车载喊话器(声压级别≥115dB,输出功率≥100W,以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检测报告为准,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主机+扬声器

1.00

27

红蓝爆闪灯(发光频率≤1Hz,点亮时间≤0.39s,熄灭时间≤600ms,脉冲间隔≥21.2ms,工作声压≤50dB,以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检测报告为准,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2V红/蓝

16.00

28

运杂费

运费

/

1.00

29

人工费

/

2.00

30

管理费(免)

/

/

0.00

31

材料损耗

/

1.00

32

警用蓝白油漆

金属汽车漆

3.00

33

税收及利润

利润

/

/

1.00

34

税费

/

/

1.00

注:

1.本项目响应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政策,如供应商所投(销售)产品的品目属于政府采购强制节能品目清单,则必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2.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如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强制性产品认证最新目录,则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产品强制认证证书。

注:岗亭外顶部排水为PVC管道排水

四、商务条款

1.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1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对所供货物提供 12个月的质保期因货物质量原因导致修理或更换部分的质保期从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2在初始运行阶段,根据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指定的人员在采购人处进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合同货物的操作技能工作原理、日常维护、故障检修和安全事项等。

1.3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维修及技术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含运输、关税、材料、人工、差旅等费用及成交供应商在质保期内免费为设备更换备品备件)。

1.4质保期内或质保期结束后,如货物出现故障,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两小时内须做出响应,二十四小时内免费给予技术支持或到达现场维修排除故障。如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排除故障或更换问题货物,采购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或自行修理,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后付至成交金额的70%,待采购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决算审计后,付至决算金额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3.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 交货期

    4.1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

    5.验收

    5.1 项目验收过程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各项产品应达到或超过本章“二、技术标准及要求”的各项指标。采购人将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项目验收。

    6.其他要求:

    6.1成交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或赔偿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发生和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和法律责任。

    注:以上商务条款为必须满足项,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六、供应商在提供报价单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一份;

2、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及投标人认为有效的其他证书。

注:以上文件需信封密封并加盖公章。

七、评审方法:

满足所有资格条件和技术参数及要求,采用最低价中标,报价包括装备以及安装、培训、税收等所有费用。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21年1月29日11时00分;

2、开标地点: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一支队;

3、标书交纳方式:现场交纳,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

九、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直属一支队

采购人联系电话:刘警官 电话:****-********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北大道9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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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执法 交通警察 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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