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建港西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海沧区建港西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沧区建港西路道路工程 已由 厦门市海沧区发展改革局 以 厦门市海沧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厦门海沧区建港西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厦海发改投 [2012]1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海沧保税港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融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海沧区建港西路道路工程(勘察) ;

2.2. 建设地点: 海沧区 ;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海沧港区,西起青礁路,东于现状建港路相接,占地面积19.5万平米。项目为城市次干道,全长4018.662米,道路红线宽2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道路工程。包括对路基进行处理、敷设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路面、砌筑路沿石、设置平交道口等。2、管线综合工程。3、涵洞工程。在道路经过3#、4#和后井排洪渠道的路段设置钢筋砼箱涵,另设9道盖板涵一座供灌溉和排洪只用。4、附属设施工程。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安装路灯等。

2.4. 工程总投资额:人民币 2110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人民币18164.6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该项目的地质勘察(含初勘及详勘) ;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待定 ;建设周期:待定 ;

2.7. 勘察周期:勘察人收到发包人通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①建设部核定的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勘察设计)或工程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需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中对应本招标项目专业资质等级所要求的业务成果)且有能力承担本招标工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参加本次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为厦门市勘察设计协会在厦设协[2011]23号文中公布的 “在厦综合实力较强的工程勘察单位”。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但丙级岩土工程勘察项目暂可以不实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制度;

3.3. 投标人和其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勘察业绩。“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在招标文件开始出售之日起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报告日期为准)投标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的与招标项目同级或以上的工程勘察项目;

3.4.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02 月 05 日至2013 年 02 月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8 时 30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15号海沧文化中心一楼开标室)(1)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转账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2013 年 03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15号海沧文化中心一楼开标室);

7.2. 在开标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丙级岩土工程勘察项目可以中级技术职称证书代替)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和个人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若资质证书中未标明企业技术负责人姓名的,则须单独提供“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其格式见招标文件《通用本》)。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交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文件附件1。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8.1. 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 甲级 ,勘察费按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沧区财政投融资项目地质勘察取费最高控制暂行标准的通知》(厦海财【2007】32号)和《关于调整海沧区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地质勘察取费控制标准的通知》(厦海财【2009】32号)计取,若在该文规定范围之外的则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及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项目勘察设计费付费标准通知(厦财建【2006】11号)计取。结算费用以实际工程地质情况及工作量进行结算;最终以厦门市海沧区财政审核中心审定为准。

8.2. 勘察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海沧保税港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兴港路出口加工区3楼;邮政编码:361000;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 胡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禾祥西路12号经典大厦第三层 ;

联 系 人: 王茜 ;联系电话:****-*******

传 真: ****-******* ;邮政编码: 361000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海沧支行;

帐户名称: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

帐 号:***************

交易中心名称: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15号海沧文化中心一楼开标室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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