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銮湾大道及护岸整治工程(护岸及造地)招标公告

马銮湾大道及护岸整治工程(护岸及造地)招标公告

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港湾设招[2013]第04号

1. 招标条件

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的编号为港湾设招[2013]第04号的马銮湾大道及护岸整治工程(护岸及造地)已由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马銮湾大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厦海发投【2010】8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融资(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马銮湾大道及护岸整治工程(护岸及造地);

2.2.建设地点:马銮湾南岸,起点位于灌新路,终点位于船运大队。

2.3.工程建设规模:护岸整治工程总面积约509784.91平方米,工程根据项目所处地理位置,分为两个区段,A段面积为259496.85平方米,护岸长度约1961米;B段面积为250288.06平方米,护岸长度约1963米;造地面积约36.8万平方米。

2.4.投资总额:约为人民币 14100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2000 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护岸及造地工程。

2.6.2.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全过程服务等。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 2013年 4 月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港航高级工程师资格;

3.3.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规模、造价等);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预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 月 5 日至 2013 年 2 月1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分至 11时 30分,下午15 时 00分至 17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15号海沧文化艺术中心一楼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服务窗口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和资料每份售价 / 。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排序法 (记名投票法、排序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保证金须在递交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汇入本招标公告中所提供的招标人指定的账户,有关银行单据复印件或接收投标保证金单位开具的收款证明复印件应放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银行电汇和银行转账形式提交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 伍万元整(¥ 5万元)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 2 月 22日上午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3 年 3 月 22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招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60分钟开始接收。提交地点为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15号海沧文化艺术中心一楼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本工程设计费取费按照海沧区财政局、海沧区建设局、海沧区发展与改革局关于下达海沧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设计取费相关控制标准等事宜的通知(厦海财【2009】89号、厦沧财【2008】23号)执行。设计项目的工程总造价(暂定估算价)为12000万元、设计计费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专业调整系数为1.0、无附加调整系数,上下浮动幅度为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20%,再下浮20%,本项目设计费最高控制价暂为 228.61 万元。投标单位设计费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控制价,且不得低于控制标准的70%。本项目最终结算的设计费计费额以区财政审核的施工预算价作为计费额,设计费以区财政审核的审定价为准。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

8.3.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地 址: 厦门海沧钟林路8号17楼;邮政编码: 361022 ;

电话: ******* ; 传 真:*******

联 系 人: 刘有贵 ;

招标人代理机构: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厦门市东渡路15号(同益码头旁) ;邮政编码: 361012 ;

电话:*******-**** ; 传 真:*******

联 系 人: 张异、吴艺彬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海沧支行;

帐 号:***************

缴交时间:在递交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交易中心名称: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15号海沧文化艺术中心一楼厦门市海沧区公共资源配置管理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厦门港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