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扩建工程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表土剥离实施方案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扩建工程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表土剥离实施方案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名称: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扩建工程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表土剥离实施方案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扩建工程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表土剥离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1月22日09:2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1月22日至2021年01月2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2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2月01日13: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2室 | ||
预算金额 | ¥4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0514233 | ||
采购单位 |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263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工联系方式:153043057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 联系方式:0431-80514233 |
项目概况
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扩建工程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表土剥离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906034160@qq.com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Y-2021015
项目名称: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扩建工程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表土剥离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表土剥离实施方案编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 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8)执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固体矿产勘查丙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0年成立至今的公司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允许同时通过同一标段的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22日至2021年01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906034160@qq.com邮箱
方式: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22日至2021年01月2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906034160@qq.com邮箱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2月0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扩建工程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表土剥离实施方案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将报名资料发送至906034160@qq.com邮箱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2月0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Y-2021015
项目名称: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扩建工程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表土剥离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48万元
采购需求:压覆矿产资源调查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表土剥离实施方案编制
质量标准:合格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完成。
服务地点: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固体矿产勘查丙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近三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0年成立至今的公司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允许同时通过同一标段的资格审查。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号) ;
2)执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执行《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号);
4)执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 财库[2011]124号);
5)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
6)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 ;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等相关政策;
8)执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等相关政策。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疫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22日至2021年01月2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906034160@qq.com邮箱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注:所提供信息及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2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3.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人数时,采购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五、开启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2月01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2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代建单位: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2633号
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15304305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431-8051423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传染病医院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2633号
联系方式:杨工联系方式:153043057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
联系方式:李工 联系方式:0431-80514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431-8051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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