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体育公园(中心)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连江县体育公园(中心)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J*******号
开标时间:2013-03-07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连江县文化体育中心项目建设指挥部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MJ*******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体育公园(中心)工程已由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基建[2013]0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科技文体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连江县文化体育中心项目建设指挥部,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江县江南新城南江滨路与含光路交叉口东南角。
2.2. 项目说明:连江县体育公园(中心)作为承办全国第八届城运会的主要体育场馆之一将承办多项赛事。
2.3. 工程建设规模:建安造价约34441.53万元人民币,项目总用地面积197335平方米,总建筑占地面积为470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2804平方米;主要有体育场1幢,综合馆1幢,游泳馆1幢,二集中体校1幢,体育场、综合馆、游泳馆的屋面均为钢结构体系。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连江县体育公园(中心)工程施工监理,具体包括场地填方、土建(含桩基)、水电、消防、通风空调、安防(含智能化)、电梯、装修、人防、景观绿化及其相关的配套工程等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
2.5. 计划建设工期:计划1100日历天。
2.6. 监理服务期限:为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工程结算审核直至保修完毕。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创福州市优质工程(榕城杯),鼓励创福建省优质工程(闽江杯)。
2.8. 监理服务费: 372.424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投标人具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甲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3.1.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本单位注册人员(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的变更记录),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时和本项目监理期间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1.4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要求:
(1)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1项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且在该业绩项目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2)类似工程监理业绩是指:自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已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幢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且结构体系或屋面体系为钢结构的国内场馆工程。
3.1.5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和拟派本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1.6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1.7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1.8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或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21日至2013年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连江县建设局二楼)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采用不记名方式进行,投标人不需提交任何证明材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榕建招[2012]32号和榕建招[2013]2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柒万元人民币。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3月7日上午9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3月7日上午8时40分至9时30分。
7.3.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各自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和复印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9.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连江县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2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的业绩相关内容作为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予以公示。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文化体育中心项目建设指挥部
地 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东路“五大中心”内文体局,邮编:350500
电 话:****-********
联系人:赖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工业路451号鼓楼科技商务中心大厦六层(福建老年大学隔壁)
邮编:350002
电 话:0591-********转819,传真:0591-********
联系人:林工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连江县建设局二楼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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