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蛟河市人民法院警用车辆资产评估服务项目依据《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进行询价公告
现对蛟河市人民法院警用车辆资产评估服务项目依据《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进行询价公告
项目名称:现对蛟河市人民法院警用车辆资产评估服务项目依据《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进行询价公告
根据蛟河市财政局关于《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执行有关问题的通知(蛟财发[2020]97号)的有关规定,蛟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蛟河市人民法院警用车辆资产评估服务项目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蛟河市人民法院警用车辆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10013
三、项目内容、及主要服务要求:1、为我院公开拍卖公务车辆的拍卖价值提供参考依据;2、需在我院规定期限内提交评估报告;3评估报告需交纸质版(三份)和电子版。
数量及单位 | 质量保证期 | 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其他合同条款要求 | 付款方式及时间 |
一辆 | 评估有效期为一年 | 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交付评估报告 | 蛟河市人民法院 | 合同订立后三日内需向我院交付评估报告 | 转账;出具评估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 |
四、采购预算:评估费按照评估值的5%且上线不超过1000元计算。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有车辆评估资质;
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因疫情期间,限制派一人参加询价采购活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询价采购活动,不戴口罩、发热、隔离时间不到14天及重点防控区域人员不得进入交易中心。蛟河市地区以外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可授权委托蛟河市本地人员供应商建议配戴一次性手套)采购人、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结束后不得在楼内滞留,按原通道退出大楼。
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时期,为您和大家的安全,进中心需要安检,请大家计划好出发时间。
六、《报价一览表》及《询价采购供应商需知要求》的获取时间、地点及标准:报价一览表及询价采购供应商需知要求获取时间:2021年1月22日至1月26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地点:蛟河市政务服务局四楼政府采购中心(吉林省蛟河市河北街157-2号)。持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具车辆评估资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报价一览表。询价当日所持的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原件均已报名时为准,其他人担任授权人为无效报价)。
七、接受供应商报价一览表时间、供应商报价一览表截止时间和开始时间:
1、接受报价一览表时间:2021年1月27日13:45
2、报价一览表截止时间:2021年1月27日14:00
3、开 始 时 间:2021年1月27日14:00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一览表恕不接受。
八、询价人员及地点:采购人委派一名分管领导(或纪检干部)及两名熟悉本采购项目情况的技术人员组成询价小组参加采购活动。
地点:蛟河市政务服务局四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吉林省蛟河市河北街157-2号)
九、询价保证金:无
十、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蛟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吉林省蛟河市河北街157-2号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郭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432-67002002
采购单位:蛟河市人民法院
地址:蛟河市北京路55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蒋女士
联系电话:0432-67546678
蛟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1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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