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塑料(废塑料窗)销售招标公告
废塑料(废塑料窗)销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废塑料(废塑料窗)销售招标公告
兰州铝业有限公司就废塑料(废塑料窗)销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请经资格合格的投标商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 招标内容 :
注:(1)本次标的物以现场实物为准,投标前必须现场勘验标的物,中标后不得对标的物进行挑拣,对指定地点的标的物要做到完全拉运,不得有挑拣、遗漏。拉运结束后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清运过程中引起的环保、安全等一切问题均由中标方承担; (2)本次招标设有底价,如此次投标价格低于我公司设定的底价,我公司有权废标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要求: (1)中标方负责在提货地点对废旧物资进行装运,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以我公司实际过磅数量为准进行结算。 (2)招标方不负责废旧物资的包装及运输。必要时,中标方可在装运前对废旧物资进行适当包装,以满足运输、储存和保管的需要. (3)中标方装运废旧物资时,须听从招标方有关负责人员的指挥,不得装运本合同标的物以外的招标方物资。 (4)废旧物资装运期间,中标方应遵守招标方的安全规则及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中标方应在指定工作范围内工作,不得影响招标方的正常生产活动。如因中标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招标方遭受损失的,中标方应负责赔偿。 (5)中标方应做到文明装运,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每次装运结束后做好现场的清理工作。 (6)中标方若有偷盗行为,按所盗窃物资价值的10倍处以罚款。 (7)招标方对废旧物资的质量和品质不做任何保证,中标方需自行化验,必须现场看货。 (8)履约要求: ①履约保证金:自接到我公司书面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合同签订,3个工作日内支付清履约保证金。 ②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 ③履约要求:接到我方拉运通知(口头、书面、微信)后开始清理拉运,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迟拉运。如有延迟,每延迟一日扣除履约保证金200元。在合同履行期内必须完成现场的清理拉运,如未在履约期限内完成清理拉运,则我方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对该批货物另行处理。履行期限不代表指定物资拉运完成的最后期限,必须严格按照我公司要求进行清理拉运。 ④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金额的10%收取。 3、投标人资格必须符合下列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厂商。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两年之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6日每天9:00-11:30,13:00-16:00。 4、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同开标地点。 6、开标时间:2021年1月27日上午9时30分。 7、开标地点:兰州铝业有限公司电解一厂区办公楼。 8、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地址:兰州市红古区平安镇岗子村 联系人:邵作繁 邮编:730089 E-mail: ********9@qq.com 电 话:****-*******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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