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商事登记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撤销商事登记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撤销商事登记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佛山沙梨广告有限公司、佛山七羽贸易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在申请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时存在假冒他人签名、冒用他人身份证取得行政许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你公司以欺骗手段取得的行政许可予以撤销,详见《撤销商事登记处理决定书》(明市监信撤处字〔2021〕01、02号)。
因多次与你公司联系未果,且本局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撤销商事登记处理决定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局领取《撤销商事登记处理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你公司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或者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撤销商事登记处理决定书》明市监信撤处字〔2021〕01号
2.《撤销商事登记处理决定书》明市监信撤处字〔2021〕02号
联系人:姚均培、麦小明联系电话:****-********。
佛山市高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
*******.pdf" alt="附件1:《撤销商事登记处理决定书》(明市监信撤处字〔2021〕01号).pdf">附件1:《撤销商事登记处理决定书》(明市监信撤处字〔2021〕01号).pdf
*******.pdf" alt="附件2:《撤销商事登记处理决定书》(明市监信撤处字〔2021〕02号).pdf">附件2:《撤销商事登记处理决定书》(明市监信撤处字〔2021〕0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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