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黄浦分局计算机维护招标公告

公安局黄浦分局计算机维护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 2013-03-01
开标时间: 2013-03-01 采购目录: 信息技术服务
撰写人: 黄浦采购中心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受用户单位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请对本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按照以下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资料: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HPZFCG13-10028

  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计算机维护项目

  项目内容:计算机维护保养

  (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和服务要求详见附件一,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资料和参加谈判时之参考。通过谈判,最终确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要求)。

  预算资金:人民币250,000 元

  维护期限:1年。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包括必须具备可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在上海设有专业服务点;

  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及诚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已进行登记。未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登记的供应商,必须到上海政府采购网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否则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中小企业按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供应商所需提供资料:

对上述采购信息感兴趣的供应商,请于2013年3月1日(星期五)上午11:00前向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四川中路49号604室)提供下列谈判响应资料(截止时间当日开始接收),响应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服务承诺书:请写明响应的时间、服务时间、范围、保养的内容、安全及应急预案、以及其他的承诺等;

3. 报价汇总表:响应供应商须列明服务期,投报总价为涉及到该项目所有费用的总价。具体表格见附表;(报价单置于报价文件首页,并加盖公章)

4. 列明参加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及各人员工作职责;

5. 响应供应商须列明针对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日常服务措施;

6. 偏离表:响应供应商须根据本项目所提供的具体技术参数列出技术偏离情况;本表若未提供,将视作负偏离;

7. 提供经权威审计部门审计的近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

8. 响应供应商提供同类项目业绩和证明其自身实力的其他相关资料;

9. 服务日期:用户单位需要在合同签订后尽快进场维护;

10. 成交价格:人民币报价,请列明单价和总价(检测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报价汇总表以及明细表须放置在响应文件前面。

11. 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15.所有文件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16.本项目不需要交纳保证金。

  注:所有文件必须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如谈判响应文件对上述内容有缺漏或包含虚假信息(响应偏离表),将视为无效谈判文件。

  四、谈判安排:

1、本项目不举行公开开标仪式。如果提交响应资料并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多于三家的,将根据谈判小组依照规定确定三家或三家以上的谈判名单,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其参加谈判;三家及以下的,通知所有提交响应资料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未收到电话通知的供应商不再参加本次项目的谈判。谈判时间将另行通知。

2、本次谈判将根据谈判小组的安排和要求进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需事先做好时间安排和谈判准备,根据通知的安排,携带有关谈判资料准时参加谈判。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应根据谈判中确定的内容和时间进行一次最终报价。

  五、评审

所有谈判和最终报价结束后,由谈判小组打开密封的报价文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六、采购结果:

采购结果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及黄浦区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结果公告,告知所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付款方式:经用户单位验收合格后,按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

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川中路49号604室

联系电话:******** 传真: ********

联系人:郭磊

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一:一、技术要求1、维修的范围:目前黄浦公安分局所有的内外网计算机共4100多台,其中台式计算机为3890台,服务器为210台和简单的网络维护。2、维修地域的范围:计算机的分布主要是在分局蒙自路本部,金陵路大院,蓬莱路大院,张江看守所,大沽路,丰记码头街和14个派出所。蒙自路本部的计算机由科技科民警带队上门维修,其余单位以送修为主。(具体地址见附表)3、维修责任:维修主要是计算机和服务器的软件,硬件安装,如果发现有硬件损坏的,该硬件在保修期内的及时通知产品公司上门维修,该硬件在保修外的,通知科技科专管民警更新硬件。软硬件由公安局提供。4、维修响应时间:对于送修的计算机,要求2小时内做出维修建议,对于软件损坏的,在6小时内更新或重新安装。对于硬件损坏的,在拿到新硬件后6小时内修复。5、保密要求:因部分计算机属涉密电脑,计算机内存在公安机密文件资料等,因此要求供应商与黄浦公安分局签订保密协议,成交供应商要提前提交派驻人员详细信息,供公安局审核。所有计算机安装的软件有分局提供,严禁安装与公安无关的软件。不得使用私人U盘。6、巡检要求:每天上下午各两次巡检分局网上报修网站,对于维修记录进行分类,并联系报修人进行技术咨询,如果不能修复的,建议报修人送修,详细填写维修建议。对于完成维修的计算机要求在报修网站上填写完工登记和手工填写维修记录以备查询。所有维修完成的计算机要及时通知送修人。7、供应商需为派驻人员提供交通工具,以便为分局下属单位不便送修的设备,进行上门维修或设备的上门安装。8、派驻人员:要求派驻两名技术员,人员要求无犯罪记录,精通计算机软、硬件维修。黄浦公安分局部分单位维护地址:单 位地 址黄浦交警支队窗口丰记码头街78号黄浦交警支队宣传科打浦路588号黄浦交警事故科中山南一路800号看守所华益路333号 拘留所华益路333号 消防支队中山南路333号分局一条龙接待河南南路666号南京派出所汉口路695号外滩派出所山西南路182号豫园派出所方浜中路718号老西门派出所林荫路77号小东门派出所丰记码头街116号半淞园派出所保屯路80号广场治安派出所武胜路18号外滩治安派出所河南中路538号 南浦制造局治安派出所外马路1399号瑞金二路派出所巨鹿路9号淮海中路派出所普安路177号打浦桥派出所斜土路315号五里桥派出所中山南一路1109弄3号新天地治安派出所黄陂南路363号保安一公司 溪口路11号 保安二公司 永寿路5号 保安三公司打浦路398弄底楼设备清单明细:序号设备内容数量1联想台式电脑20002惠普台式电脑11003戴尔台式电脑6004其他品牌台式电脑2905惠普服务器1106戴尔服务器507IBM服务器208其他服务器30二、其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资质证明文件(企业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响应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的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3)详细的维护方案及价格构成情况;4)提供国家相关资质证书;5)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6)所有文件一式三份(密封,一正二副),装订成册,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7)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8)响应供应商理应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本项目服务期限: 1年。附件二:报价汇总表供应商(盖章):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总价服务期限元月注: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保留到整数位。2、报价总价须包含项目验收合格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报价单所含各项内容均需填写完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单。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字:职务:日期:本页放在响应文件首页谈判报价明细表 序号分类名称费用(元)小计备注报价合计1、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字:职务:日期:附件三:响应偏离表(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响应偏离明细表,否则视为不符合采购要求)序号项目需求响应方案偏离(响应程度)说明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字:职务:日期:本页置于报价表之后附件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响应供应商确认为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五:评审办法一、评审说明(一)此次评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法律依据。(二)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奇数,其中专家均为市政府采购咨询专家库中的成员,并于评审前随机抽取产生。(三)任何人不得干预谈判小组成员的评审权利,评审表要保存备查。二、评审原则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的有关规定,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在质量服务不相等的情况下,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三、评审步骤(一)评审由初审、谈判、终审三个步骤组成。原则上供应商应依次通过每个程序。(二)初审:1、如果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三家及以下的,所有提交合格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直接进入谈判程序。2、如果多于三家的,谈判小组初审后排序确定进入谈判程序的供应商名单。(三)谈判:1、谈判小组与进入谈判程序的供应商进行谈判。2、每个供应商谈判结束后,作密封最终报价。3、谈判小组根据响应情况和现场谈判情况判断是否满足采购人的需求。4、在所有谈判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向谈判小组公布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1)不满足采购人需求或超出预算的最终报价无效。(2)满足采购人需求,且报价基本合理的供应商进入下一步终审程序。(3)所有最终报价都无效的,谈判失败。(四)终审:1、如果进入终审的供应商有2家及以上的,则评委根据响应文件和现场谈判结果,对质量和服务进行比较。(1)谈判小组认为质量服务相等的,报最低价的供应商为预成交人。(2)谈判小组认为质量服务不相等的,按以下方式评审:谈判小组根据响应情况和谈判情况按《本项目的价格因素和打分标准》(见附表)独立评分,所有评委打分的算数平均值为该供应商价格因素的最终得分。工作人员根据评分情况,对价格因素进行折算,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预成交人。折算公式为:供应商的评审价=[1+(供应商中的最高得分-各供应商实际得分)/满分] *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2、如果进入终审的供应商只有1家,谈判小组只需对其最终报价合理性做进一步判断。价格合理的,该供应商为预成交人;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的,谈判失败。附:本项目的价格因素和打分标准满分:50分因素一般较好很好服务范围响应度56-78-9具体实施方案及日常服务措施1112-1314-16人员配备789安全及应急预案91011企业综合实力(资质、业绩、信誉、财务状况等)345分值范围3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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