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农场南地土地招租招标公告
附属农场南地土地招租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辽宁职业学院附属农场南地土地招租公告
为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效益,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政策规定,学院决定将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外招租。
一、承包土地情况
承包土地地点为实习农场教导队住宅西侧(殡仪馆道路南侧),面积约 145亩(以双方实际测量为准),操场南山梯田,面积约 24.5亩(以双方实际测量为准)。
二、承包期限及招标范围
承包方承包期限自 2021年4月5日起至 2021年11月 30日止。招标范围及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非学院在职职工必须持在职职工担保书)。
三、承包价款、付款方式及时间
实习农场教导队住宅西侧(火葬场道路南侧),面积约 197亩,承包底价每亩每年700元(最终价格以招标为准)。操场南山梯田,面积约 24.5亩(以双方实际测量为准)。
承包底价每亩每年500元(以教导队住宅西侧中标价格为主,梯田价格不变)。合同签订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
四、土地用途
承包方承包土地限于从事种植业农业(不得种植苗木等)。不得对土地进行改造,不得建长期建筑物。
五、辽宁职业学院的权利义务
1. 监督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
2. 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 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4. 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或解除合同。
5. 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 依照约定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服务。
六、承包方的权利义务
1. 依照合同约定享有承包地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产品。
2. 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
3.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弃耕抛荒土地,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以及现有基础设施等,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 按约定向发包方缴纳承包金。
5. 承包期内因租赁该土地所产生的全部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6. 服从学院的管理和协调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不得因代表人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3.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 承包方承包经营后,不得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必须履行合同。
八、违约责任
1. 承包期内,学院违约收回承包方承包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2. 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农业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损害、土地荒芜的,学院劝阻无效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土地恢复费用。
3. 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土地承包金,学院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地。
4. 任何一方如有其他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违约方赔偿损失。
5. 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违约行为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
九、其他约定
1. 国家有关土地的补贴以及政策调整带来的土地直接收益归学院享有; 经依法批准的征收、占用承包地和规划调整占用承包地不属于违约,征地补偿归学院享有,但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学院在相关资金中给承包方相应补偿。
2. 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可申请相关机构调解解决; 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投标事宜
1. 竟标要求:如果只有1人报名底价中标、投标人2人及以上采取明叫标。投标人需提交投标单位简介、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证等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经营方案、服务承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等, 提供证件原件备查。个人投标需提供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营方案、服务承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等备查。(开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一万元。)
2. 竞标方式:本次竞标,采取明叫标的方式,从底价开始向上浮动,每次浮动以10元为单位,低于700元的或起价低于底标的,视为扰乱竞标活动,按有关法律规定强制其退出竞标现场,且没收所交押金。
3. 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2021年1月22日至1月26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同时填报申请表;地点: 辽宁职业学院餐饮中心二楼;联系人:宋永龙,联系电话:134*****282。
4. 开标时间地点
2021年1月27日下午1点在德润楼三楼会议室, 届时请参加投标人或其授权人准时参加,不到者为自动放弃权力。
5. 缴纳保证金时间: 投标方开标前须将投标保证金一万元,交至辽宁职业学附属农场(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岭分行;账号:********0652,银行进账单进帐日期需在报名截止日前一天)。截止至2021年1月26日下午4点,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其它事宜
1. 详细条款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2. 本公告由辽宁职业学院附属农场负责解释。
辽宁职业学院附属农场
2021年1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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