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集团废旧物品回收招标公告

利群集团废旧物品回收招标公告

利群集团2013年各单位废旧物品回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方可根据所在地域进行投标。

一、招标说明
1、项目名称:利群集团废旧物品回收
2、招标内容:利群集团各单位废旧物品回收
(1)纸壳、报纸、塑料、瓶子等

二、招标要求:
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收购地点:青岛市区(2个单位)、青岛郊区(11个单位)、烟威地区(2个单位)、淄博(2个单位)、日照(2个单位)、东营、莱芜等地区(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选定收购地点,标书需注明)
(2)时间要求:部分单位需每天过磅,部分单位需累计后过磅。
(3)过磅由所在单位和收购单位相关人员,现场过磅,确认重量。
(4)纸壳等废旧物品价格如遇市场波动,双方可协商、调整。
(5)个别单位需收购方负责上门捆扎、清理、运输。(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标书中注明是否捆扎)

三、投标押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五千元整),于投递标书前交至利群集团(崂山路67号)五楼财务部(如需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请确保保证金于开标日前到帐),凭投标保证金收据方有资格投递标书,收据应于开标时携带出示。
(2)投标方可电汇至下列帐号:
收款人单位名称: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岛工行台东支行
账 号:****************292
电汇应在开标前三日汇入以上帐户,保证金到帐后,我集团财务方开具保证金收据。
(3)未中标者,保证金于开标一周内返还;中标单位于签合同后第一次付款时返还。

四、标书密封要求:投标文件应放置于密封袋内,封口处密封。封皮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标书一正本五副本,概不退还。

五、付款方式:
1、中标后双方须签订合同。
2、当日废旧物品过磅后,收购方即到所在单位财务处进行交款。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单位须在 2013年2月28日送达利群集团总裁办公室(崂山路67号德泰大酒店5楼)
七、开标时间: 2013年3月1日下午2点
八、开标地点:崂山路67号德泰大酒店6楼会议室。
九、开标及评标
1、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派代表参加。
2、开标由双方检验文件密封情况,无误后开启投标文件。
3、采用公开唱标形式。
4、评标:招标方进行综合比较,合理低价中标,招标方于唱标之日起三日内通知中标单位。
5、联系电话: ****-******** 杨女士(商务标)
****-******** 吴女士(商务标)
传真: ****-********

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投标单位纪律要求书

为保证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群集团”)招投标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投标单位必须遵循以下要求,方能参与项目的投标工作。
一、利群集团的招标工作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所有招标项目由集团招标小组成员进行集体决策,因此禁止任何人通过任何方式干扰集团的招标工作。
二、投标方在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合同履行的全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利群集团人员赠送钱、物、有价证券和免费提供劳务,不得为利群集团人员及其家属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得为利群集团人员安排旅游、娱乐等活动。
三、投标方将投标文档提交公司后,在没有得到利群集团正式邀请的情况下将不允许到集团招标小组探访或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如需要交流或澄清时利群集团将另行通知。
四、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与招标小组各成员单独接触,所有会面均要在招标人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在场的情况下进行。
五、投标人在项目进展期间,禁止询问招标情况,不允许通过与集团负责项目的人员打电话或通过其它方式询问招标工作的进展情况。招标人将有专人向投标人通报进展情况。
六、项目进展期间投标单位不允许就所参与项目与集团的领导层进行交流或询问情况,更不得在任何单位、任何人员面前对招标小组的工作妄加评论和传播不真实言论。
七、投标人不得串标,不得询问其他投标人商务标书内容;投标人应保证不将招标人本次工程的建设规模、内容泄漏给其他公司;
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中标,则中标无效,已经签订合同的,则中止执行),情节严重的,三年内禁止参加利群集团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2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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