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大学军工路校区整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的招标公告
海洋大学军工路校区整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的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上海海洋大学军工路校区整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的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对上海海洋大学军工路校区整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海洋大学军工路校区整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20-4314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工程以构建平安校园、提升服务能级为宗旨,统一思想、各尽其职、团结协作,如期完成大修工作,从根本上提升上海海洋大学军工路校区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使用安全性、可靠性,为师生提供良好的教学、科研、生活环境,为学校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保障。项目总投资4189.48万元,其中建安造价3317.7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远洋渔业实践实训中心、综合楼、展示中心三栋单体建筑结构局部加固; (2)远洋渔业实践实训中心、综合楼、展示中心、教学楼、技术转换平台等五栋建筑单体实施屋面维修工程、外立面维修工程、门窗维修工程、室内维修工程(顶棚、墙面、地面)、给排水设施更新、弱电设施更新、消防设施更新、电器照明设施更新; (3)校区供水供电扩容改造、室外总体维修等。 5、交付地址:业主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监理服务周期至工程保修期届满。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848800.00元(国库资金:8488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10、最高限价:84.88万元 11、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服务周期至工程保修期届满。 12、项目联系人:沈静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1-01-22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01-29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old.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界面信息;(2)有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证书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原件扫描件)。上述资料均需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 2021-01-22 16:00:00至2021-01-29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25日至2021年1月29日(逾期报名,不再受理),投标单位须在要求的报名时间内在上海政府采购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传上述资料进行审核。投标供应商应于报名时间内(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00时,下午13:00-16:00 时,到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129号1401室进行现场投标报名资料核验,届时须携带上传资料的原件到现场验证,未验证的单位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采购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02-04 09: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1-02-04 09: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129号14楼1405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129号14楼1405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t提供响应文件的打印件一正四副,并加盖骑缝章,密封装订成册,并标明磋商响应项目名称,于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磋商响应地点(此响应文件打印件仅用于采购人保存备查),投标文件打印件如与网上投标文件不符的,以网上为准。(2)\t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自带无线上网网卡;(3)\t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t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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