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湘乡市毛田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湘乡市毛田镇环境优化中心垃圾压缩站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乡市毛田镇环境优化中心垃圾压缩站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DXXZB-20201216 政府采购编号:潭乡财采计[2021]000011号 二、采购项目预算:551324.20元。投标单位第一次报价(即投标响应文件中报价)及二次报价(最后报价,现场填写)均不得高于预算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拟任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应有相应的施工员证、安全员证(含C证)、质量员证; ④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⑤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和质量员1人。关键岗位人员须无在建项目并作出承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作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投标。 ⑥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⑦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并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8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并截图加盖单位公章。(信用信息查询时间须为发布公告日期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请从2021年01月22日~2021年01月29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1年01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 http://222.243.150.64:50680/zlxz/4018.jhtml。 3、 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 (http://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湘潭市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2月 4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湖湘西路尚玲珑小区A栋2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5000.00元(人民币:伍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保证保险。 3、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222.243.150.64:50680/zlxz/3480.jhtml) 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账户与本企业的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账户信息。 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标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政府采购网网站、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同步公示。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湘乡市毛田镇人民政府 地 址:湘乡市毛田镇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807320051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大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湘乡分公司地址:湘乡市东山新城区隆源铭都1栋102号门面 联系人:刘女士、李女士 电话: 0731-56781378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个人住址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 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无 | 是否在2020年___月___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 2020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2020年___月___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 □是 | 离开湘潭市去往:返潭日期: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