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小学剧场灯光招标公告
安乐小学剧场灯光招标公告
安乐小学剧场灯光招标公告
一、招标文件编号
XACG13008
二、招标项目名称
安乐小学剧场灯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深圳市政府注册采购供应商,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和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100万元,供应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必须在深圳市(能提供便捷、准确的供货、服务以及售后维护。)
3)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LED帕灯、三基色灯)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供应商,并且所投灯光设备必须满足招标技术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扫描原件备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投标人必须考察用户单位现场需求,并出具用户单位现场考察证明书;
6)不能满足上述投标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做废标处理;
法人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售后服务:
投标人必须承诺免费维修服务时间为三年或以上
五、招标方式
以二次报价价低者为中标方式(高于预算金额为废标)
六、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2万元整
七、报名截止日期
2013年2月27日下午4时。
八、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 传真号:****-********
九、联系人
罗玉君
十、办公地点
新安街道办事处6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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