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八步新城实验小学及新建八步新城实验幼儿园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新建八步新城实验小学及新建八步新城实验幼儿园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八步新城实验小学项目及新建八步新城实验幼儿园项目已由贺州市八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贺州市八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建八步新城实验小学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八发改社会投〔2020〕43号)、《贺州市八步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建八步新城实验幼儿园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贺八发改社会投〔2020〕4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贺州市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招标人为贺州现代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银行贷款、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建八步新城实验小学项目及新建八步新城实验幼儿园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BBZJZB2021工字1号
建设地点:贺州市鞍山路与兴业路交汇处东北侧、贺州市美仪西路与兴业路交汇处东北侧
建设规模:项目划分为2个子项工程,各子项具体建设规模如下表所述:
序号
子项建设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1
新建八步新城实验小学项目
项目规划用地35641.23平方米(合53.46亩),总建筑面积28984.81平方米,其中包括1#行政楼建筑面积2024.72平方米,2#实验综合楼建筑面积3635.07平方米(其中包含多媒体报告厅建筑面积1117.96平方米),3#4#5#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9067.42平方米,6#7#午托房建筑面积为6926.66平方米(其中包含食堂建筑面积2174.7平方米),8#午托房建筑面积2556.40平方米,9#午托房建筑面积2035.80平方米,10#风雨操场建筑面积2214.7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494.04平方米。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以上单体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园林绿化(含室外道路、运动场及围墙等室外工程)。
工程投资额:约人民币13050.69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和业主自筹。
2
新建八步新城实验幼儿园项目
u项目占地面积15152.83平方米(约合22.73亩),总建筑面积12443.27平方米,其中包括1#教学楼建筑面积3870.18平方米,2#教学楼建筑面积3036.15平方米,3#教学楼建筑面积5022.24平方米(其中包含食堂建筑面积805.56平方米,教师配套办公建筑面积1167.22平方米),门卫室建筑面积24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490.70平方米。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以上单体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智能、园林绿化(含室外道路、运动场及围墙等室外工程)。
工程投资额:约人民币5866.05万元
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和业主自筹。
合同价:约人民币********5.36元,其中:设计费为:*******.00元(新城实验小学910000.00元,新城实验幼儿园3500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5.36 元(新城实验小学********.94元,新城实验幼儿园********.42元);
工作周期: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 年03月至2023年04月,各阶段周期允许有一定交叉,具体节点周期要求如下:
(1)设计部分:
①:合同之日起25个日历日内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送项目发包人审核;
②:配套服务期:每自合同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之日起3 个日历天内出具修改稿送其审核,具体服务期为从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完毕之日止。涉及重大变更时配套服务期双方商定。
备注:本项目设计服务《成果文件》最终均须取得项目专题技术服务(建设工程设计)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备案登记证》,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法规变动,不再进行审批制或备案制的,该阶段《成果文件》要求则相应变更为取得项目业主的《定稿意见函》。
(2)施工部分:
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暂定为730日历日,最终总工期以经审图备案的工程规模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计算确定。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设部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审图机构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1)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工程施工配合设计(含设计变更和优化);(2)经批复的建设内容涵盖的施工建设总承包(含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
2.3本项目要求不采用装配式技术。
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各项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①、②两样均须具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牵头人指派):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指派):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和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指派):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3 人。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广西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gxhz.gov.cn/zbgg/)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3日09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具体号数以开标日当天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显示屏公布大厅号数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其复印件(或扫描件)上载明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号”信息通过“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7.1预付款的金额与支付:
(1)设计费部分:设计预付款为设计合同价款的20%,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承包人。
(2)施工部分:施工预付款为建安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费的10%,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向承包人支付施工费的5%,剩余的5%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
7.2预付款抵扣
(1)设计费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设计预付款不做扣还;
(2)施工费预付款的抵扣方式、抵扣比例和抵扣时间安排:工程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时开始扣款,每次扣还比例为进度款的30%,直至扣完预付款为止。
7.3进度款支付
(1)设计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第一次付设计费的20%(预付款) 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第二次付设计费的75% 提交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后,并在收到付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第三次付设计费的5% 项目竣工验收后,无设计服务质量问题在收到付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利息)。
(2)施工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合同内进度款每月按已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每月按已完成工作量的70%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的工程款支付至合同建安费总价的90%,结算书经部门审定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业主按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的3%预留工程缺陷责任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返还。
8.发布公告 。9.交易服务单位
服务单位: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联系电话:****-*******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向阳路1号
联系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贺州现代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招商大楼7楼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建设西路467号第二至第五层
邮编:542899 邮编:542899
联系人:孟工 联系人:黄秋兰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xdcyy2015@163.com电子邮箱:gxhanlin@163.com
2021年01月2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设计施工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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