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费县文体中心升降舞台及乐池设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临沂市】费县文体中心升降舞台及乐池设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临沂市】费县文体中心升降舞台及乐池设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费县文体中心升降舞台及乐池设备工程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或五证合一的只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机电安装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违约记录;7、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无失信、违法记录;8、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关系或供应商单位法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法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人事兼职管理关系;9、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 275.195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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