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物流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软件开发招标公告
航空物流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软件开发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0611-BZ130*****0042
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重庆航空物流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软件开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备注
1 重庆航空物流综合信息化管理系统软件开发项目 1套 具体需求见(技术要求),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必须满足但不限于招标文件、技术条件要求书及补充资料所明示或隐含的全部工作范围。
本项目最高限价18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资金已到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省级政府信息主管部门颁发的“双软”(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认证)认证资质。
2、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3年2月21日至3月7日工作时间(9:00-12:00,14:00-17:00)。
2、发售地点:重庆咨询大厦A座16楼1602室。
3、发售方式:在发售地点现场报名获取。
(二)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三)投标地点: 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1-9楼(详见当日指示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3月13日,北京时间10:00
(五)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六)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额:2万元
(二)交纳方式: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至专用账户,交纳时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三)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建新北路支行红五路分理处
账 号:****************126
电 话:(023)********
(四)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3月11日,北京时间17:00前
(五)退还方式
1、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代理机构将在五个工作人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须递交一份合同原件给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并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重庆市政府采购交易中心按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3、“交易服务费”付费标准详见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十节。
六、投标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若合同包为单一货物,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合同包的投标(若委托了二个及以上代理商投标,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
3、同一合同包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4、本招标项目所有补遗文件(若有),一律发送到投标人在报名购买登记表上登记的传真或电子邮箱里,并将电话联系以确认其是否收到。需回执的,请各投标人回执来邮地址或传真至(023)********,若投标人逾期无文件回执,采购代理机构视同投标人收到本项目的补遗文件且无异议。
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按时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恕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6、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 二 份;
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供投标文件电子光盘,并在光盘表面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有效时间:2013年2月25日12时前;
3、是否允许备选方案:不允许。
(一)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刘航 张征祥
邮 编:400023
电 话:(023)******** ********
传 真:(023)********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栋1602室
(二)采购人:重庆市人民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佳阳
联系电话:(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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