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如皋市高新区2021年安置小区零星维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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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如皋市高新区2021年安置小区零星维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 | 项目名称 | 如皋市高新区2021年安置小区零星维修工程 | |||||||||||||||||||||||||||||||||||||||||||||||||||||||||||||||||||||||||||||||||||||||
标段编号 | B****************001002 | 标段名称 | 如皋市高新区2021年安置小区零星维修工程二标段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1月2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2月3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如皋市高新区2021年安置小区零星维修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皋市高新区2021年安置小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高新区2021年安置小区零星维修工程二标段(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高新区 2.1.2建设规模:本投资额约 200 万元/标段/年 2.1.3合同估算价:200 万元/标段/年 2.1.4工期要求:暂定一年,当每标段结算金额合计满 200 万元时,则本合同提前终止。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如皋市高新区2021年安置小区零星维修工程二标段,主要范围包括:城南花苑西区,桃园新区,惠政B区,平明小区,龙游花苑,龙游河小区。本工程按照一、二标段依次开标,投标人可最多参与上述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取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工程委托代理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要求:本工程无。 3.3.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3.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执行。 3.3.3自 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无法院认定为失信行为(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3.4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的缴费明细。 3.3.5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3.6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2月3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3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特别说明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人员,在进入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出具绿色健康码,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拒绝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来自中高风险所在地的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须持有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因未达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而被限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2日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 |||||||||||||||||||||||||||||||||||||||||||||||||||||||||||||||||||||||||||||||||||||||||
特殊公告[0] 如皋市高新区2021年安置小区零星维修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皋市高新区2021年安置小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高新区2021年安置小区零星维修工程二标段(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高新区 2.1.2建设规模:本投资额约 200 万元/标段/年 2.1.3合同估算价:200 万元/标段/年 2.1.4工期要求:暂定一年,当每标段结算金额合计满 200 万元时,则本合同提前终止。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如皋市高新区2021年安置小区零星维修工程二标段,主要范围包括:城南花苑西区,桃园新区,惠政B区,平明小区,龙游花苑,龙游河小区。本工程按照一、二标段依次开标,投标人可最多参与上述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取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工程委托代理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要求:本工程无。 3.3.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3.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执行。 3.3.3自 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无法院认定为失信行为(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3.4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的缴费明细。 3.3.5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3.6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2月3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3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特别说明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人员,在进入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出具绿色健康码,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拒绝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来自中高风险所在地的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须持有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因未达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而被限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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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B**************** | 项目名称 | 如皋市高新区2021年安置小区零星维修工程 | ||
标段编号 | B****************001002 | 标段名称 | 如皋市高新区2021年安置小区零星维修工程二标段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1年1月22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1年2月3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如皋市高新区2021年安置小区零星维修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皋市高新区2021年安置小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高新区2021年安置小区零星维修工程二标段(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高新区 2.1.2建设规模:本投资额约 200 万元/标段/年 2.1.3合同估算价:200 万元/标段/年 2.1.4工期要求:暂定一年,当每标段结算金额合计满 200 万元时,则本合同提前终止。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如皋市高新区2021年安置小区零星维修工程二标段,主要范围包括:城南花苑西区,桃园新区,惠政B区,平明小区,龙游花苑,龙游河小区。本工程按照一、二标段依次开标,投标人可最多参与上述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取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工程委托代理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要求:本工程无。 3.3.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3.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执行。 3.3.3自 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无法院认定为失信行为(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3.4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的缴费明细。 3.3.5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3.6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2月3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3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特别说明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人员,在进入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出具绿色健康码,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拒绝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来自中高风险所在地的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须持有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因未达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而被限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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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公告[0] 如皋市高新区2021年安置小区零星维修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皋市高新区2021年安置小区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高新区2021年安置小区零星维修工程二标段(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高新区 2.1.2建设规模:本投资额约 200 万元/标段/年 2.1.3合同估算价:200 万元/标段/年 2.1.4工期要求:暂定一年,当每标段结算金额合计满 200 万元时,则本合同提前终止。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如皋市高新区2021年安置小区零星维修工程二标段,主要范围包括:城南花苑西区,桃园新区,惠政B区,平明小区,龙游花苑,龙游河小区。本工程按照一、二标段依次开标,投标人可最多参与上述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取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工程委托代理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要求:本工程无。 3.3.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3.2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执行。 3.3.3自 2016年1月1日以来,企业无法院认定为失信行为(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3.3.4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1月30日的缴费明细。 3.3.5 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3.6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2月3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3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特别说明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人员,在进入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接受实名登记和体温检测,出具绿色健康码,自觉服从和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拒绝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参加该项目招投标活动。来自中高风险所在地的低风险地区的人员,须持有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因未达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而被限制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责任。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如皋市人民政府城南街道办事处 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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