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红十字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特别贡献奖推荐对象公示
全省红十字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特别贡献奖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浙江省红十字会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红十字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特别贡献奖推荐表彰工作的通知》(浙红〔2021〕1号)要求,在各地和有关单位推荐基础上,报会领导同意,确定具体名单,现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推荐对象(8个)
绍兴市红十字会
绍兴市上虞区红十字会
诸暨市红十字会
嵊州市红十字会
绍兴市越城区鉴湖街道红十字会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街道红十字会
绍兴市上虞区道墟街道红十字会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红十字会理事单位)
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8个)
吴陈威绍兴市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捐献工作部)副部长
潘美娜绍兴市越城区红十字会办公室科员
蔡梦莎绍兴市柯桥区红十字会赈灾救护科科员
傅奇铭绍兴市上虞区红十字户外救援队队员
沈云飞诸暨市红十字应急救援队队长
唐秋萍绍兴手拉手纺织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相阳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陈良玉新昌县红十字会赈济救护部部长
三、特别贡献奖推荐对象汇总表(5个)
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海亮慈善基金会
嵊州市红十字应急救援队
新昌县红十字户外救援队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2日至1月28日止(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绍兴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反映。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99号国土资源信息综合楼7楼703室。
绍兴市红十字会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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