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瓯越鲜风”高铁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温州市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瓯越鲜风”高铁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温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项目名称:温州市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瓯越鲜风”高铁宣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推广“瓯越鲜风”农产品公共品牌形象,深入实施农业品牌培育行动,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全域全方位深度影响浙江、高质量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全面打响“瓯越鲜风”农产品品牌形象,增强“瓯越鲜风”农产品形象推广实效,打开“瓯越鲜风”农产品销售渠道。瓯越鲜风”区域公用品牌通过高铁列车冠名宣传,选择上海局杭州所CRH380BL包件,以京温+江浙沪皖+京沪线路进行高铁列车冠名,停靠北京、上海、杭州等主要城市,前述包件中全国唯一温州苍南始发经过杭州北京终到的列车,使“瓯越鲜风”农产品品牌走出温州、浙江,走向北京、走向全国。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是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全局站广告资源开发经营的企业。上海铁路文化广告发展有限公司授权华铁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独家代理承揽“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所辖动车组列车平面广告媒体业务承揽合作项目”的广告发布业务。 鉴于以上原因,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本次采购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采购对象为华铁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华铁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南孙路李遂段13号(华宇商场)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1月24日至2021年01月2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 系 人:李长青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中心10号楼6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陈先生、马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6788、********3909
传真:/
地 址:温州市秀山路299号
六、附件
附件信息:
标签: 宣传 高铁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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