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高中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第二高中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于田县第二高中配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市施工[2013]0215
详细内容:
施工招标公告津建交市施工[2013]021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于田县第二高中配套工程 已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援和项目[2013]06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 ,建设资金为 ********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于田县第二高中配套工程,建设地点:于田县木尕拉镇巴什喀村,本项目总投资约:13324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于田县木尕拉镇巴什喀村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于田县第二高中配套工程,建设地点:于田县木尕拉镇巴什喀村,总建筑面积约为:6340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约为:6300平方米,值班室建筑面积约为:40平方米,标准化运动场占地面积:18133.58平方米,单体最大面积:6300平方米,最大高度约为:17.85米,单跨跨度:7.8米,本工程无地下工程,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3324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工期要求:2013年03月15日 至 2014年08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5、正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职工;6、本公告不执行3.3外地进津条款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82号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02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2 月 17 日 至 2013 年 2 月 21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02月17日至2013年02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迎水道欣苑路欣苑大厦9层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建国(印鉴)
办公地址:南京路305号经联大厦12层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尹鸿刚 电话:********
传 真:********8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于业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9层
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人:芦美娜 电话:********-611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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