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招标公告

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招标公告

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
招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 消防设备
采购编号: CFZC-13012


集中采购机构: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制日期: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目 录
招标公告 ………………………………………………………………………………………3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5
2、定义 ………… …………………………………………………………………………5
3、项目说明 ………… ………………………………………………………………………5
二、投标人
4、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6
5、进口消防设备……………………………………………………………………………………6
6、节能产品……………………………………………………………………………………6
7、环境认证产品………………………………………………………………………………6
8、自主创新产品………………………………………………………………………………6
9、扶持政策……………………………………………………………………………………6
10、投标费用 …………………………………………………………………………………7
三、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说明 …………………………………………………………………………7
12、招标文件修改和澄清 …………………………………………………………………7
13、踏勘现场 …………………………………………………………………………………8
14、开标时间延期 ……………………………………………………………………………8

四、投标文件说明
15、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 ……………………………………8
16、投标文件的组成 ………… ……………………………………………………… 8
17、投标内容的详细说明 ………………………………………………………………10
18、投标文件的装订 ……………………………………………………………………11
19、投标报价 ………………………………………………………………………………11
2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2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
22、投标截止时间 ………… ……………………………………………………………13
23、投标文件撤回 …………………………………………………………………………13
24、投标、履约保证金 ………………………………………………………………………13
六、开标及评标
25、开标 ……………………………………………………………………………………14
26、评标 ……………………………………………………………………………………15
27、定标 ……………………………………………………………………………………17
七、公示及授予合同
28、中标结果公示 …………………………………………………………………………18
39、质疑 ……………………………………………………………………………………19
30、中标通知书 ……………………………………………………………………………19
31、签订合同 ………………………………………………………………………………19
第二章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1、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 ……………………………………………………………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 …………………………………………………………………………………42
第四章 合同样本
1、合同样本 ………………………………………………………………………………44
第五章 附 件
1、附件 ……………………………………………………………………………………53


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
消防设备全国公开招标公告
受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单位消防设备实行全国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CFZC-13012
二、采购项目及预算:
第一包: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采购预算250,000.00元;
第二包:卫星通讯设备,采购预算55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且投标时提供下列资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主要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年度经销证明(或针对本项目授权证明)。
四、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可以从《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cfgp.gov.cn)采购信息栏目中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我中心不再另行发放纸制招标文件。
五、投标、开标时间:2013年3月18日上午 10点整。
六、投标、开标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2A巴林石大厦五楼。
七、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宏建飞 0476—*******
采 购 人:刘慧韬 0476—*******
传 真 电 话:0476—*******
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一日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的政府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采购本次消防设备并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单位,即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
2.2 “集中采购机构”系指受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组织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机构,既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3“投标人”
投标人资格通过审查,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经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考察或确认并最终授予政府采购合同的投标人。
2.5“消防设备”是指本次采购的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和卫星通讯设备。
3、项目说明
3.1 项目基本情况:本次公开采购项目为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的政府采购项目。
3.2交货地点: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指定地点。
3.3交货、安装、调试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货。
3.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30%货款;验货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95%,剩余5%留作质保金,满一年全部付清。
二、投标人
4、合格的投标人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公告所公布的条件;
4.2投标资格原件通过审查;
4.3制作投标文件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 进口消防设备:
如确需采购进口消防设备的,须按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6. 节能产品:
如采购内容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强制)采购品目,评标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7. 环境认证产品:
如采购内容属于财政部和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采购品目,评标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8. 自主创新产品:
没有要求。
9. 扶持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九条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本次采购将优先选择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和中小企业。
10、投标费用: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收取招标文件费和中标服务费,但是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投标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
三、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说明
11.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11.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和资料原件,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12、招标文件修改和澄清
12.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集中采购机构可主动地或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2.2提出澄清请求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并加盖公章)通知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义,即视为默认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12.3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对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答复通过内蒙古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nmgp.gov.cn)和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cfgp.gov.cn)正式对外公布。
13、踏勘现场:
没有要求。
14、开标时间延期
对招标文件进行重大修改后,集中采购机构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通过上列网站发布信息公告,请所有投标人经常浏览上列网站,以便获得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答复内容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属于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都具有同等的约束力。
四、投标文件
15、投标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
15.1投标文件和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如果供应商提供的投标文件或原件资料使用其他文字,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情况不予认可。
15.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公制。
16、投标文件组成
16.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报价、技术及商务四个部分。加“★”号内容为在制作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应当单独提供资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这部分原件若有缺失或无效,导致不能投标或资料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6.2为了方便评标,投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必须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制作。
16.3资格部分:
(1) 投标函(见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
(3)★营业执照;
(4)★税务登记证;
(5)★主要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年度经销证明(或针对本项目授权证明);
(6)投标保证金(开标当天在投标截止前交纳,投标现场出示)。
16.4报价部分:
(1)开标一览表(见附件);
(2)投标消防设备规格、型号、数量、价格明细表(见附件)。
16.5技术部分
(1)投标消防设备包含名称、规格型号、详细技术数据和性能的彩页或说明书;
(2)投标消防设备与招标消防设备技术参数偏离表(见附件)。
16.6商务部分
(1)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
(2)2010年1月1日以来在全国消防部队系统完成支队级以上指挥中心的综合集成或便携式卫星站建设合同至少2份;
(3)投标人售后服务体系、服务承诺、质保期、安装调试、培训方案说明(自制);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17、投标内容详细说明
17.1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16条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是投标人的责任。
17.2加“★”部分要求供应商投标时应当提供本公司资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其所有原件的复印件应当按照“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的顺序全部装订在投标文件里,如果原件与投标文件里的内容不对应,不对应的部分按无效原件或无效投标内容处理,且这部分内容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7.3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中格式文件中必须承诺的部分留有空项的,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按零分处理。
17.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内容真实可靠,并接受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或有关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任何内容进一步审查,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或投标内容,取消预中标人资格,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17.5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7.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或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其投标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作为中标人。
18、投标文件装订
18.1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填写,并根据第16条的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一式五份(A4纸),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页面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正本的复印件可以作为副本。
18.2投标人愿意提供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资料,可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规格幅面应与其他投标资料一致,附于投标文件之后,与其他投标资料页码统一编目、编码装订。
19、投标报价
19.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9.2投标人要按“投标报价表”的内容详细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9.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消防设备生产、备品备件、包装、装卸、运输、安装、调试、利润、税金、招标文件和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9.4集中采购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接受一次报价。
19.5 鼓励投标人不低于成本价的合理报价。
19.6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报价总额即作为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19.7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表”中未报出的单价、合价将被视为含在其他报价中。
19.8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保证,若某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价格,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其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若该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做出的解释不合理,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人低于成本报价,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按零分处理。
20、投标文件有效期
20.1 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保持有效。
20.2 在特殊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五、投标文件递交
2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21.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整袋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及投标人盖章,封皮上写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21.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集中采购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启封或泄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情况确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22、投标截止时间
22.1投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原件必须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会议现场)派人送达到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2.2集中采购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集中采购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截止期的约束。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集中采购机构拒绝接收。
23、投标文件撤回
23.1开标之前,投标人提出撤回投标,应以书面、传真的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
23.2开标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
24、投标、履约保证金
24.1投标人在开标前时以现金方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交纳采购预算金额1%的投标保证金。
24.2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4.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履约完毕后,凭《验收报告》在七个工作日内由集中采购机构无息退还。
24.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定标之日起,凭收据到集中采购机构无息退还。
24.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或中标通知书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3)经采购人考察后,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或投标内容与事实不符的;
(4)投标人其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的行为。
六、开标及评标
25、开标
25.1集中采购机构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仪式。开标仪式由集中采购机构主持,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人员、纪检监察人员等参加。
25.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
25.3开标会上首先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以采购人为主,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纪检监察人员协助,必要时可委托评委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25.4当投标人不足3家时,集中采购机构不予开标。此时集中采购机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另行决定采购方式。
25.5集中采购机构在开标仪式上,根据情况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集中采购机构拆封、唱标人唱标。并公布投标人的名称、项目名称、数量、投标价格、交货期、付款方式等,集中采购机构将做唱标记录。
25.6本采购项目是以政府采购预算价为最高限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价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不予评审。当全部投标报价均超出政府采购预算价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全部废标或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密封形式重新报价。
26、评标
26.1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专家于开标当日,由采购人代表、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26.2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或开标前制定的评分标准逐一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做出比较和评价;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评审得分高低确定预中标人,或向采购人提出评标排序结果。
26.3评标工作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
26.4符合性审查
(1)集中采购机构组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份数、装订、格式、文字、目录、页码、签署、删改、交货期、投标总价、付款方式等内容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即失去进入详细评标的权力,按零分处理。
①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投标,投标代表又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
②资质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或过期失效的;
③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④投标文件为活页装订(散页、打孔、插条等)的;
⑤投标内容超出其生产经营范围的;
⑥投标人的报价超过已公布的采购预算的;
⑦单价乘以数量不等于总价,应以开标仪式上唱出的投标价格为准,而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的;
⑧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型号、质量、数量、交货期、付款方式的;
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6.5投标内容澄清
(1)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重要商务和技术参数,或重要技术参数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的,集中采购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不得要求其进行澄清或后补。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按照集中采购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解答和澄清。
(3)重要的解答和澄清内容应是书面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但不得对投标的价格及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此书面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未进行解答和澄清,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可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26.6评标内容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其中资格部分是投标人必须具备和满足的;投标报价分值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进行评审;技术部分是根据各投标人投标内容进行优劣比较,确定不同分值(技术偏离为负的该项为零分);商务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评定相应分值。
26.7评标保密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在封闭状态下进行。
(2)在开标直至宣布评标结果之前,投标人不得向参加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
(3)在评标过程中,进入评标现场人员不得与评标委员会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进入评标现场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过程和内容。
26.8评标结论
评标工作完成后,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写出书面评标结论,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预中标人。
27、定标
27.1评标工作完成后,由评标委员会写出书面评标结论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或评标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对预中标人,按先后顺序实地考察。集中采购机构也可以根据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招标投标特定内容进行考察。
27.2投标人以其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提供的投标文件或投标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取消预中标人资格。
27.3采购人根据考察结果写出考察报告,也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预中标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七、公示及授予合同
28.中标结果公示
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采购人最终确定的中标人名单,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和集中采购机构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
29.质疑
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在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
30.中标通知书
30.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集中采购机构按照规定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0.2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31.合同的签订
31.1由集中采购机构组织有关人员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确定的采购内容起草政府采购合同。
31.2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与采购人协商合同文本,并进行签订。如无特殊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须经集中采购机构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
31.3合同履约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出具《验收报告》。
31.4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到集中采购机构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二章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第一包: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采购要求
1、工程承揽方应派具有丰富经验的工程师负责与消防支队联系,提供现场安装服务并承担技术支持工作。
2、提供软件终端为期三年、其余设备至少2年的免费维护,并免费升级;免费维护应包括故障设备的免费维修、设备的维护、网络调试和技术支持。
3、服务期内由于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工程承揽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恢复时间不超过24小时。
4、系统发生不正常情况时,并在得到用户通知后,应派出工程师在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并在24小时内恢复。
5、提供每周7×24小时的咨询服务。并须提供专门的服务人员和专用的售后服务电话。
6、工程承揽方应组织教材或技术人员向消防支队提供免费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故障检测、故障排除以及其它相关内容,培训时间、地点、人员由消防支队与工程承揽方协商决定。
7、现场培训:工程承揽方应结合安装调试现场,指导和培训消防支队相关技术人员,并解答其提出的技术问题。
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配置技术参数
序号名称品牌技术参数数量单位
一、119指挥中心设备采购
1.1119接处警电脑国内外一线厂商品牌一机三屏,I5 2.16GHZ;内存:4G ;硬盘:500GB (7200 rpm) SATA硬盘;DVD驱动器;10/100/1000M以太网 /三台19"(4:3)液晶显示器,1块三屏显卡(能实现三屏显示)。4台
1.2LED控制电脑国内外一线厂商品牌一机二屏,I5 2.16GHZ;内存:4G ;硬盘:500GB (7200 rpm) SATA硬盘;DVD驱动器;10/100/1000M以太网 /二台19"(4:3)液晶显示器,1块双屏显卡(能实现双屏显示)。1台
1.3LED显示屏国内一线厂商品牌全彩色,P6,单元板尺寸192*96,单块尺寸1220*2055 10平米
1.4LED分屏显卡国内一线厂商品牌LED显示专用显卡(安装在LED控制主机上)1块
1.5LED控制软件国内一线厂商品牌与LED显示屏配套控制软件
要求:原厂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承诺提供二次开发服务。1套
1.6LED辅料国内一线厂商品牌含发送、接收卡、边框(3套)、配套线缆1套
1.7119接处警模拟电话国内外一线厂商品牌含耳麦、蓝牙4部
1.8电话录音卡国内外一线厂商品牌含8路模拟录音卡及录音查询软件4个
1.9系统工程专用线缆国产一线厂商品牌RGB、AV、超五类网线等1批
2.0调音台国内外一线厂商品牌16个输入通道,10各话筒输入,4组立体声线路输入,1—8通道设三段式中段扫频均衡,9/10—15/16通道设三段式均衡器;三个辅助发送,一个立体声回送;所有通道均有高通滤波器,内置SPX数字效果。
二、特勤中队通信室设备采购
2.1特勤中队119接处警电脑 国内外一线厂商品牌一机二屏,I5 2.16GHZ;内存:4G ;硬盘:500GB (7200 rpm) SATA硬盘;DVD驱动器;10/100/1000M以太网 /三台19"(4:3)液晶显示器/丽台双屏显卡(能实现双屏显示)1台
2.2火警广播功放国内一线厂商品牌含48V电源及鹅颈麦1套
2.3火警广播音箱国内一线厂商品牌声音不少于80分贝,4套
2.4119接处警操作台定制喷塑、钢制 1台
2.5UPS设备国内外一线厂商品牌 用全模块化设计,全机分为UPS模块、LCD模块、PDU单元、选装件及机柜组成。各模块功能独立且完整,模块可在线更换而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正常工作,新加入模块无需任何校准动作,扩容和维护都极为方便。采用N+X无线并联冗余,相比于有线并联减少了单点故障点,理论并机台数没有上限。
功率模块:5KVA,电池电压:±240V;并机模块与功率模块一体,每个模块具有智能监控、整流器、充电器、逆变器、采样电路组成(非集中控制方式);可以接发电机;系统工作时须具备一块冗余模块。
输入连接方式:三相+零线+地线,输入功率因数:>0.99 ,输出功率因数:0.8,输出频率范围:50±0.5HZ,通讯界面:RS232、RS485、智能插槽;噪音:<62dBA1台
2.6中队联动控制系统国产包含联动控制设备(RWB-A)及其扩展设备(RWB-A-EX),其位置在中队终端计算机和和扩音机及声光显示器材设备之间。实现以下功能:电话到达告警、定时放音、扩音、报时控制,也可自动循环播放、自动控制警灯、警铃等联动设备的启动与停止、自动控制大门、车库门、灯光等相关装置的开启和关闭。
主要设备参数:1、终端联动控制器:8通道控制盒×1、电源线×1、串口线×1、内置声光报警设备、外部设备接口(接口参数:AC≤250V/3A,DC≤30V/3A))。2、终端联动联控制器模块:自动控制,可控制声、光、电等设备;调派单到达声、光联动提示;系统故障时声、光告警;其他自定义联动设备控制。3、联动控制软件:火警受理系统的中队火警终端通过UDP的方式与联动设备控制软件进行消息通信,实现对联动设备硬件的控制。具体的消息协议格式采用XML文件的格式。兼容公安部消防局统一配发的119接处警基础软件,符合部局《一体化软件对外集成接口标准》1套
2.7电话录音卡国产含8路模拟录音卡及录音查询软件1个
2.8打印机HP 黑白激光打印1台
2.9119接处警模拟电话国内外一线厂商品牌 含耳麦、蓝牙2部

第二包:卫星通讯设备采购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建设依据
GB11443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总技术要求
GB11444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发射、接收和地面设备技术要求
GJB1034卫星通信系统通用规范
GJB1035卫星天线通用规范
GB11445国内卫星通信地球站终端技术要求
GB/T11444.4-1996国内卫星地面站通信设备:中速数据传输设备
GA/T528-2005公安车载应急通信系统技术规范
GB/T15296-1994可搬移式卫星通信地球站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T17700-1999卫星数字电视广播信道编码和调制标准
IESS308/309国际卫星通信系统(INTELSAT)地球站标准308(IESS308)、地球站标准309
WJGB3001-2010武警部队信息化建设共性技术标准——卫星通信系统总体通用技术规范
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卫星通信网建设方案
公安消防部队卫星通信网入网技术要求
移动消防指挥中心IP地址规划
公安消防部队综合集成方案(图像、语音部分)

二、消防卫星业务需求
根据《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卫星通信网建设方案》和《全国公安消防部队移动消防指挥中心建设要求》文件中的建设需求,建成后的通信系统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能实现在任意时间、任意地点建立灾害现场与总队指挥中心或公安部消防局指挥中心的综合业务数据(语音、数据、图像)的互联互通。
具有双向通信能力,能以透明数据传输方式实现数据、视频会议、视音频、VOIP电话等数据通信。卫星通信设备通过IP接口传输任何符合TCP/IP协议的信息。
能与地面有线通信网络和消防无线通信网络相结合,互为补充、支持,实现天空地面一体的通信网络。
具备消防常规通信能力,为日常消防指挥、大型消防活动安全保卫以及突发事件决策指挥提供服务保障。
数据通信速率能满足各层次业务需求。

三、卫星站总体要求
卫星通信设备满足《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卫星通信网建设方案》、《全国公安消防部队移动消防指挥中心建设要求》和《全国消防部队卫星通信网入网技术要求》文件要求。具体如下:
1、采用 Ku频段。
2、满足低速、中速、高速业务,具备动态组网及按需动态分配带宽功能。
3、具有双向通信能力,能以透明信道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像的传输。
4、卫星系统可用度达到99.9%,误码率小于10-7。
5、每路数据传输速率不小于64kbps,每路话音传输速率不小于8kbps,每路图像传输速率为768kbps至2Mbps;每路综合业务数据至少包含4路话音、1路图像和2路数据。
6、消防卫星网采用基于IP协议的通信标准和FDMA/DAMA/dSCPC卫星通信技术体制,并能通过卫星链路全网互联互通。
7、支持任何符合TCP/IP协议的数据,支持QOS协议及TCP协议加速。
8、系统支持BPSK、QPSK、8PSK等多种调制方式和TPC 1/2、3/4、7/8编码方式。
9、中频接口采用L波段。
10、卫星通信设备通过IP接口与计算机网络设备、通信设备、视频会议设备等连结。

四、便携式卫星站技术要求:
采用≥1米全自动便携卫星天线,卫星通信系统需实现视频、语音等数据的稳定传输,设备要求符合消防卫星网相关标准规范。
卫星通信系统要支持话音、数据和实时图像传输等业务,对星速度快,操作简单快捷,能够为突发性事件提供快速便捷的高速数据链路。要求设备集成度高、体积小、重量轻,携带方便、展开迅速。天线系统要求有内嵌式信标接收机、天线控制器、GPS模块和各种传感器等器件,一键式全自动对星方式,在必要时可采用手动和半自动模式工作,通过装在笔记本电脑(PC)和安卓手机的无线通信软件实现监控操作。
卫星站系统需配备16W功率放大器,DVB接收器,卫星调制解调器、便携式终端箱,视频会议终端、显示器、VOIP语音网关等数据处理设备 。

五、主要设备技术指标及配置清单
序号设备/设施参数数量备注
1卫星通信天线(1)输出频率:14.0 ~ 14.5GHz,
(2)输入频率:12.25 ~ 12.75GHz
(3)类型:偏馈抛物面天线,碳纤维天线面分4片拼装
(4)极化:线极化
(5)等效口径:> 0.95米
(6)主瓣收增益: >39 dBi
(7)主瓣发增益: >40dBi
(8)极化隔离度: >30 dB
(9)展开迅速:从加电到建立卫星通信链路在2.5分钟内即可完成
(10)断电锁定:具有断电时天线指向锁定功能
(11)应急对星: 具备手动、电动、全自动三种工作模式;在断电时天线可以手动应急对星;
(12)跟踪精度:0.18°RMS
(13)方位范围:±90°,步长0.1°
(14)俯仰范围: 10°~90°,步长0.1°
(15)极化范围:±90°,步长0.1°
(16)一键式全自动寻星方式;
(17)天线带RS232及WIFI控制接口,具备采用PC电脑和安卓手机无线控制功能,软件中文用户界面。
18)天线自重不大于27.5KG
19)设备箱体:ABS航空箱,带拖轮,全密封防水抗震性能设计,尺寸89x53x38cm
1套
2低噪声放大器(LNB)输入频率:12.25~12.75GHz
输出频率: 950~1450MHz
输入接口:WR75G
本振频率:11.3GHz
频率稳定度:?5KHz
噪声系数:0.8dB
功率增益:60dB
增益波动:2.0dB1只
3BUC输出功率:16W
输出频率:14000M—14500MHz
输入频率:950M—1450M
VSWR:1.5:1
1dB压缩点:42dB
发射增益:67 dB,调整范围 :±10dBm, 0.2dB步进
本振:13050MHz
供电:34V-60V
功耗:150W
工作温度:-50到+60℃
重量:<7kg1只
4便携式终端箱1)箱体结构:ABS材质,6U标准机柜型,两侧配有搬运手柄
2)采用全密封结构,可以防水、防尘、具有一定的防震能力
3)配备抽屉式15“LED监视器(内置音箱)与设备接口面板1个
5★调制解调器1)调制方式:BPSK、QPSK、OQPSK、8PSK、16QAM
2)数据速率: 2.4Kbps – 10Mbps
3)前向纠错: Viterbi、、TPC;
4)输入频率; 950MHz – 1950MHz
5)LNB供电、10MHz参考
6)10/100BaseT 以太网接口
7)基于路由的IP过滤
8)工作温度:0oC~+50 oC
9)存储温度:125oC~+85 oC
10)功耗:22-32W1台符合部局标准
6★DVB接收机BPSK,QPSK; DVB-S,DVB-S2; FEC Rates 1/2, 3/4, 7/8; 10/100M Base-T, 可转发IP广播、单播和组播1台符合部局标准
7功分器输入频率:700-2150MHz;
输入与输出信号损耗:0dB±1.5dB;
隔离度:20dB;
电压驻波比VSWR=2:1;1台
8★视频会议终端HDS1920-HD 1台符合部局标准
9手持摄像机传感器类型:Exmor R CMOS,(1/2.88)英寸,有效像素:614万,光学变焦:10倍,存储容量:96G, 卡尔?蔡司(Vario Tessar)镜头, 平稳光学防抖,动态影像:HD模式:1920×1080/50p(PS),25p(FX,FH),50i(FX,FH),1440×1080/50i(HQ,LP)1台
10★VOIP语音网关4S40,支持 SIP 和 MGCP 协议,具有穿越 NAT 、二次拨号、路由选择、号码变换、断电逃生等功能1台符合部局标准
11便携频谱仪6 寸彩色液晶显示屏,频率范围:9kHz~3GHz;分辨率带宽:100Hz~1MHz (1、3步进);显示平均噪声电平:100kHz~500kHz <-95dBm (典型值-100dBm)  >500kHz <-107dBm (典型值-115dBm); 最大安全电平:连续波 +27dBm  直流电平 ±20V;充电工作时间:约4小时1台
12手提式发电机
功率≥1200W,净重不大于 22Kg,汽油1台
13卫星附件箱含罗盘、万用表、应急工具、射频电缆、射频接头等1件
14线缆盘30米户外电缆,4个以上三芯插孔,承载10A1件
第二包中加注★号的为本次采购的主要设备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原则
1、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2、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确定预中标人。
二、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预中标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三、评分标准
本次评标内容按照投标资格、报价、技术和商务四个部分进行评审。
1、资格部分:
为投标人必须提供且资格通过审查的部分,本项不设分值,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有关资料,按不具备投标人资格处理。
2、价格权值40分:
投标报价以开标现场报出的投标价格为准,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各项要求中最低的投标报价 ;
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3、技术权值40分:
第一、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消防设备包含名称、规格型号、详细技术数据和性能的彩页或说明书”。由评委逐项与招标文件分别进行比较和评价,提供且满足采购要求的得39分,没有提供或不能满足采购要求的得0分。
第二、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消防设备与招标消防设备技术参数偏离表”等,由评委逐项与招标文件分别进行比较和评价,对有正偏离的部分评定0至1分。
4、商务权值20分:
第一、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等,由评委逐项与招标文件分别进行比较和评价,提供且真实的得3分,没有提供或不真实的得0分。
第二、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0年1月1日以来在全国消防部队系统完成支队级以上指挥中心的综合集成或便携式卫星站建设合同至少2份”等,由评委逐项与招标文件分别进行比较和评价,提供且真实的得10分,没有提供2份或不真实的得0分。
第三、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售后服务体系、服务承诺、质保期、安装调试、培训方案说明”等,由评委逐项与招标文件分别进行比较和评价,提供且满足采购要求的得7分,没有提供或不能满足采购要求的得0分。
四、评标依据
评标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及原件资料,招标文件标有“★”号部分,投标人除正常制作投标文件外,只有同时提供原件(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件)且通过审查,其投标内容才能认可,评标时才给予相应分值。
五、其他说明
本次采购项目详细评分细则由有关部门或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有关规定在开标前制定。



第四章 合同样本
(具体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执行)
采购人: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人: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在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甲方消防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CFZC-13012)国内公开招标中中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本次公开招标的内容及乙方的承诺,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定义
1、“项目”指甲方消防设备。
2、“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协议、附件和其他一切文件。
3、“消防设备”指合同“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清单”中所规定的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和卫星通讯设备及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文件资料等。
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合同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和卫星通讯设备的运输、保险、测试、维修、提供技术培训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修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检验”指甲方收货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对合同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和卫星通讯设备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6、“验收报告”指检验后由合同双方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7、“技术资料”指安装、培训、使用、维修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和卫星通讯设备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保修手册、培训等一切有关资料。
8、“质保期”指自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乙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合同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和卫星通讯设备正常运行的时期。
9、“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
10、“招标文件”指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项目(采购编号:CFZC-13012)招标文件。
11、“投标文件”指乙方按照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采购编号:CFZC-13012)的要求编制和投递,并最终被招标人按受的投标文件。
二、合同消防设备的名称及技术要求:
1、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清单
第一包: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
第二包:卫星通讯设备。
三、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合同货款总额: 元,¥: , , .00
2、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预付30%货款;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95%,剩余5%留作质保金,满一年全部付清。
四、交货方式:
1、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交货。
2、交货地点: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指定地点。
五、质量标准和验收
1、乙方应保证提供给甲方的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和卫星通讯设备是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优质材料制造而成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规格的要求。
2、乙方承诺提供给甲方的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和卫星通讯设备的技术规范应与合同中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和卫星通讯设备清单及质量标准“规定”的相一致。
3、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合同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和卫星通讯设备经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并对由于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和卫星通讯设备的设计、工艺和消防设备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故障负责。
4、乙方提供给甲方的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和卫星通讯设备应通过制造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乙方保证交货合格率为100%。
5、甲方对合同中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和卫星通讯设备的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等进行检验,检验应依据本合同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在交货地点进行,检验的时间不迟于交货日期后十日。
6、若检验时发现合同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和卫星通讯设备数量、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等不符或外观有损伤及部件缺陷等,双方应签署书面形式证明,乙方应根据该证明及时更换。更换方式和时间双方另行商定,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是清晰的、正确的、完整的。甲方在清点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时如发现缺失,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予以补足。
8、合同消防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成功后,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六、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乙方对合同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和卫星通讯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从签署最终《验收报告》之日起12个月。
2、乙方承诺在合同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和特种卫星通讯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内免费为甲方提供合同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和卫星通讯设备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
3、乙方保证在合同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和卫星通讯设备出现故障和缺陷时,或接到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要求后,1小时内予以答复,如甲方有要求或必要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时内派员到达现场并能够更换损坏部件或排出故障。
4、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技术服务要求或维修通知后,1小时内没有响应或在规定时间拒绝或没有派员到达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修理或退换问题消防设备,甲方有权委托第三人对合同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和卫星通讯设备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和卫星通讯设备保证期届满后,乙方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合同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和卫星通讯设备的维修服务,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优惠价格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乙方保证在合同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和卫星通讯设备使用期内以不高于本合同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和卫星通讯设备和相关配件的价格向甲方提供备品供应。
七、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合同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和卫星通讯设备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和卫星通讯设备通知后五日内没有更换问题的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和卫星通讯设备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甲方有权中止合同。
2、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或金额支付合同价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未支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
(2)如在乙方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要求退货,应向乙方支付退货部分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甲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119指挥中心、特勤中队设备和卫星通讯设备价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乙方除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乙方交货的责任。
(2)如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十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甲方偿付全部货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下列事件:战争、动乱、瘟疫、严重火灾、洪水、地震、风暴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不可防止并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一切其他事件。
2、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供详细情况报告及不可抗力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的说明。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义务而使另一方蒙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但遭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责任尽可能采取适当或必要措施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对因未尽本项责任而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责任。
4、甲、乙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协商确定是否终止本合同,或是继续履行本合同。
九、争议解决
1、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双方同意在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期间,除了必须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解决的那部分问题,合同其余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合同补充、修改或变更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修改或变更。
2、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或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3、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以及修改或变更的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合同的生效
合同签署的所有内容必须符合本次采购项目最终中标(或成交)结果,甲、乙双方及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商一致,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其它约定事项
1、本合同涉及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由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存,一份副本由甲方保存。
2、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赤峰市财政局各备案一份。
甲方: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账号: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开户银行: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账号: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监签方:赤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 办 人:(签字)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年 月 日


第五章 附 件
一、投标函:
投 标 函
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全称) 授权 (委托代理人)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CFZC-13012)招标活动,对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进行投标。为此:
1、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没有任何异议。
2、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真实可靠,如果被发现有虚假资料和内容,我公司愿意承担招标文件及法律规定的一切责任。
3、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供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四份。
4、投标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的总投标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5、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6、保证踏实地执行买卖双方所签订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姓名:
电话: 传真:
地址: 日期:

二、 法人代表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赤峰市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CFZC-13012)招标的有关活动,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投标人全称、投标人公章:

三、开标一览表:
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CFZC-13012 第 包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总报价
(元)交货
时间付款
方式备注


合 计
投标总价大写金额: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投标总报价以人民币填写。
2、“交货时间”指合同生效之日起,多少个日历日完成合同规定的要求所用的时间。
3、“付款方式”由投标人填写响应或不响应。
4、投标人需要对报价或其它内容加以说明,可在备注栏填写。
5、此表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6、金额保留到元,并用分节号分隔。


四:投标报价明细表
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投标报价明细表
采购编号:CFZC-13012 第 包
序号消防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产地备注












投标总价:
注:①表内各栏按规格型号逐一顺序填写、计算。表内各栏内容与实际内容不符的,可自行加列。
②投标总价必须与“开标一览表” 的投标总价一致,如果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③在不影响整体框架下,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格式。

五:技术要求偏离表
赤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消防设备技术要求偏离表
采购编号:CFZC-13012 第 包
序号消防设备名称招标技术参数投标技术参数偏离说明











注:①投标消防设备与招标消防设备技术参数有偏离的,逐一顺序填写;
②“偏离”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
③在不影响整体框架下,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调整格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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