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河—和田河防洪工程环境影响信息(第二次)招标公告

内陆河—和田河防洪工程环境影响信息(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陆河—和田河防洪工程
  2.建设地点:和田市、和田县、墨玉县及洛浦县
  3.项目概况
  和田河防洪工程共15项,其中和田市5项,和田县5项,墨玉县4项,洛浦县1项。目前15项防洪工程中有7项资金已下达,未下达资金8段,工程项目包括:①和田市加木达段(左岸12+415.9-16+050)防洪工程、②和田市玉龙喀什镇(右岸19+158~21+208)河段防洪工程、③和田县色格孜库勒乡通古孜勒克段防洪工程、④和田县拉依喀乡(11+000~15+000)河段、⑤和田县罕艾日克乡河段、⑥墨玉县奎亚及普恰克其段防洪工程、⑦墨玉县加汗巴格段防洪工程、⑧洛浦县布雅和杭桂乡段防洪工程。各防洪工程主要工程形式见下表:

和田河防洪工程建设内容表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形式

工程级别

防洪标准

建设

  性质

玉龙喀什河

1

洛浦县布雅和杭桂乡段防洪工程

洛浦县布亚乡

现浇砼板护面防洪堤3000m

4

20

新建

2

和田市加木达段防洪工程

和田市吐沙拉乡

现浇砼板护面防洪堤3634.1m

4

20

新建

3

和田市加木达、古江巴格乡段防洪工程

和田市古江巴格乡

现浇砼板护面防洪堤5000m

2

50

新建

4

和田市玉龙喀什镇段防洪工程

和田市玉龙喀什镇

现浇砼板护面防洪堤2050m

2

50

新建

5

和田市城市应急防洪工程

和田市

现浇砼板护面防洪堤5365.1m

2

50

新建

6

和田市城市防洪工程

和田市

现浇砼板护面防洪堤6400m

2

50

新建

7

和田县斯玛瓦提乡牙曼拜克河段防洪工程

和田县斯玛瓦提乡

钢筋砼斜墙式防洪堤4048m

5

10

新建

8

和田县塔瓦库勒也先巴扎段防洪工程

和田县塔瓦库勒乡

钢筋砼斜墙式防洪堤4096m

5

10

新建

喀拉喀什河

9

墨玉县奎亚及普恰克其段防洪工程

墨玉县萨依巴格乡

现浇砼板护面防洪堤4000m

4

20

新建

10

和田县拉依喀乡段防洪工程

和田县拉依喀乡

现浇砼板护面防洪堤4000m

5

10

新建

11

墨玉县阿克萨拉依防洪工程

墨玉县阿克萨拉依乡

现浇砼板护面防洪堤2700m

4

20

新建

12

和田县罕艾日克乡段防洪工程

和田县罕艾日克乡

现浇砼板护面防洪堤2800m

5

10

新建

13

墨玉县加汗巴格段防洪工程

墨玉县加汗巴格乡

现浇砼板护面防洪堤4000m

4

20

新建

14

墨玉县墨玉镇防洪工程

墨玉县墨玉镇

现浇砼板护面防洪堤4160m

3

30

新建

15

和田县色格孜库勒乡段防洪工程

和田县色格孜库勒乡

模袋砼护面防洪堤1290m

5

10

新建

  工程总投资为32875.43万元。工程分2年实施,施工期安排在当年的2月至次年的5月。
  二、工程建设可能产生的影响
  1、对水文情势的影响
  ① 施工导流对水文情势的影响
  本期防洪工程导流时段均安排在非汛期,导流方式采用纵向围堰导流,施工过程中围堰束窄河床的宽度相较于整个河床来说,比例十分有限;同时,施工期处在玉龙喀什河和喀拉喀什河非汛期,河道内水量有限,受围堰束窄后的河床仍可满足河水下泄,不会造成河流水文情势发生改变。
  ② 运行期对水文情势的影响
  正常来水情况下,防洪工程的建设不会对枯水期和平水期河流水文情势产生影响;丰水期,河道内水量较大,但因本期防洪工程多沿河岸线修建护岸工程,不改变现有河宽,新建堤防工程距现有河岸线一定距离,亦不改变现有河宽,因此本期防洪工程的建设不会对丰水期河流水文情势产生影响。
  洪水期,防洪工程的建设对河流水文情势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过洪能力增加,防洪水位提高。
  ③对河势稳定的影响
  河道经过河堤护坡工程建设和整治,河道行洪顶冲段消除,改变了洪水原有的流态,洪水主流沿河道中泓线顺畅宣泄,减少了对两岸防洪堤护坡的冲击和淘刷,稳定了河势,有利于行洪安全。
  2、对水环境的影响
  ①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防洪工程建成运行不会对涉及河段的水质产生明显不利影响;施工生产生活区污(废)水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处理达标后综合利用,不会对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工程不新设管理区,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
  ②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根据工程布置,和田河防洪工程区地下水主要来源河水入渗补给及灌区灌溉排水入渗补给,地下水排泄主要为潜水蒸发蒸腾排泄和侧向径流流出排泄。在汛期及非汛期,工程的建设对沿河两岸地下水径流的补给与排泄造成大的影响轻微,工程的建设不会对沿河两岸堤防及护岸所在区域地下水造成明显影响。
  3、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防洪工程的建设运行对区域生态完整性影响不大;工程建设仅会减少扰动范围内陆生植物的数量,而不会破坏自然植被的种群资源,且工程建设后陆生植物可自然恢复,故工程建设不会对陆生植物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工程建设影响范围有限,工程区无野生动物栖息的特殊生境,工程建设不会破坏其种群和数量,故本工程建设对陆生动物的影响有限。
  4、对水土流失的影响
  工程开挖、堆渣将扰动地表,若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和施工迹地恢复措施,将产生一定的水土流失。
  5、施工期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期排放的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施工区周边废气、噪声影响的主要是施工人员;施工期临时占地对土壤环境、生态环境将产生一定影响,施工结束后,通过采取相应水保、环保措施减缓不利影响;工程建设可增加当地居民就业;施工期施工人员聚集,存在引发传染病的传播和流行的可能,应在施工人员进场前进行健康调查和预防检疫的抽检工作。
  6、移民安置环境影响
  工程建设不涉及搬迁安置、生产安置和专项设施改复建。
  7、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防洪工程建设使重要险工段达到防御50年一遇的洪水、一般险工段达到防御10年一遇洪水能力,极大改善玉龙喀什河和喀拉喀什河两岸防洪能力,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工程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
  施工期采取废污水处理、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固废处置、施工人员噪声防治等措施,以及施工临时占地区植被恢复措施,并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减缓工程施工对环境的不利环境影响。工程运行后加强水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水资源、水环境保护意识;采取必要的生态防护措施,从避免和消减两方面进行生态影响的防护,同时对工程占地区要进行生态补偿;优化设计,减少工程占地;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污废水排入河道,并加强人员管理,严禁偷、捕鱼行为发生;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减少围堰、料场等施工活动对生态的扰动。工程施工进行环境监理,施工期、运行期水环境采取环境监测措施。
  根据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和临时措施防治因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工程建设的有利影响主要表现在社会经济方面:本期防洪工程实施后,可将工程所处河段的防洪标准由现状的不足5年一遇提高到10~50年一遇,大大提高了河道两岸现有的防洪能力,有利于减缓洪水灾害对流域内人民的生产生活的影响,有利于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及社会稳定。
  工程对环境的主要不利影响包括:工程施工期“三废”及噪声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占地对水生生态、陆生生态的影响。
  和田河防洪工程建设运行产生的环境影响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得到较大程度的减缓,使环境影响降低在自然与社会环境可承受的限度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只要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监测方案,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督,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注重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本工程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其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
  如有需要,公众可以至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环保分院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了解环境影响评价详细信息。
  2、查阅期限
  查阅期限为本次公示有效期内,即公示发布的十个工作日内。
  六、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公众认为本区域现有的最大环境问题,如生态环境、环境空气、噪声、水环境、固体废物。
  3、公众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对本区域会造成哪方面环境影响,如环境空气、噪声、水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环境等。
  4、该项目在施工时您认为应该主要关注哪些方面,如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施工垃圾。
  5、公众对该项目应该采取的环境污染治理措施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想法。
  七、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与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联系方式以书面、电话形式均可。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和田市水利局,地址:和田市北京西路384号,联系人:艾尔肯?艾力,
  联系电话:****-*******
  和田县水利局,地址:和田市北京西路227号,联系人:滕光和,
  联系电话:****-*******
  墨玉县水利局,地址:墨玉县古则西路193号,联系人:王进荣,
  联系电话:****-*******
  洛浦县水利局,地址:洛浦县杭桂路143号,联系人:尔鸿浩,
  联系电话:****-*******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水利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地址:乌鲁木齐市黑龙江路19号
  联系人及电话:张晓原,****-*******,邮箱:sdyhpszxy@sina.com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为公示有效时间,在此期间内公众可提出有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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